女巫之槌

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原書名為拉丁文,通常翻譯為“女巫之槌”。由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的克拉馬﹝Heinrich Kraemer﹞與司布倫格﹝Johann Sprenger ﹞所寫成。

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
原書名為拉丁文,通常翻譯為“女巫之槌”。由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的克拉馬﹝Heinrich Kraemer﹞與司布倫格﹝Johann Sprenger ﹞所寫成,於西元1487年出第一版。在當時,幾乎人手一本。詳細列舉了很多種識別女巫的方法,發起了聲勢浩大的“歐洲女巫大審判”。
中世紀的女巫審判有著非常黑暗的一面,絕大多數被處死的“女巫”都是無辜的女性。一名教士在審問過幾百名女巫之後所得出來的結論,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寫道“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么這當然證明她同魔鬼有來往;而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么她顯然是在偽裝,以便用自己的虔誠來轉移人們對她魔鬼來往和晚上參加巫魔會的懷疑。如果她在審問時顯得害怕,那么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如果她相信自己無罪,保持鎮靜,那么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女巫們慣於恬不知恥地撒謊。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如果她由於對她提出的誣告極端可怕而恐懼絕望、垂頭喪氣,緘默不語,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如果一個不幸的婦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轉眼睛,這意味著她正用眼睛來尋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滯、木然不動,這意味著她看見了自己的魔鬼,並正看著他。如果她發現有力量挺得住酷刑,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撐得住,因此必須更嚴厲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罰下斷了氣,則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認,不泄露秘密。”換言之,無論受審者有任何表現或反應,都會被判定為女巫而遭極刑。
藉由獵殺女巫之名,三個世紀內約有十萬人被處死,其中絕大多數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地區。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