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Olympic Motto),又稱奧林匹克口號或奧林匹克座右銘,是奧林匹克運動宗旨之一。其內容是:“更快、更高、更強”(英文:“Faster,Higher,Stronger”,拉丁文:“Citius,Altius,Fortius”)。

奧林匹克格言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中不斷進取、永不滿足的奮鬥精神。1895年由亨利·迪東提出,1913年經顧拜旦提議,國際奧委會批准,被定為奧林匹克運動格言,並寫入奧林匹克憲章。

奧林匹克格言(Olympic Motto)亦稱奧林匹克口號或奧林匹克座右銘。奧林匹克運動有一句著名的格言: "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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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更強。" 這一格言是顧拜旦的好友、巴黎阿奎埃爾修道院院長迪東(Henri Didon)於1895年在他的學生舉行的一次戶外運動會上,鼓勵學生們時說過的一句話, 他說 : " 在這裡,你們的口號是:更快、更高、更強"。
顧拜旦借用過來,將這句話用於奧林匹克運動。1913年經國際奧委會批准,1920年國際奧委會將其正式確認為奧林匹克格言,在安特衛普奧運會上首次使用,成為奧林匹克標誌的一部分。此後, 奧林匹克格言的拉丁 "Citius,Altius,Fortius" 出現在國際奧委會的各種出版物上。奧林匹克格言充分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所倡導的不斷進取、永不滿足的奮鬥精神。雖然只有短短的6個字,但其含義卻非常豐富, 它不僅表示在競技運動中要不畏強手,敢於鬥爭, 敢於勝利, 而且鼓勵人們在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中不甘於平庸, 要朝氣蓬勃, 永遠進取,超越自我 , 將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限。

基本介紹

“更快、更高、更強。”這一格言是亨利·馬丁·迪東提出的。迪東是顧拜旦的好友。1891年他在巴黎創辦了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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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學校。1895年他把上述格言作為該校的校訓。顧拜旦對此非常讚賞,也得到當時國際奧委會委員們的稱道。以後經顧拜旦提議,並在1913年得到國際奧委會的正式批准,將上述格言正式寫入《奧林匹克憲章》 。 1920年在第6次國際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又通過了把“更快、更高、更強”作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會徽構成部分的決定,這一格言便正式成為奧林匹克標誌的一部分。

“更快、更高、更強”的內涵是非常豐富的。它充分表達了奧林匹克運動不斷進取、永不滿足的奮鬥精神和不畏艱險、敢攀高峰的拼搏精神。在比賽場上,面對強手,發揚勇往直前的大無畏精神,敢於鬥爭,敢於勝利。對自己則是永不滿足,不斷戰勝自己,超越自己,實現新的目標,達到新的境界。對自然要敢於徵服,克服大自然給人類帶來的各種各樣的限制,掙脫自然對我們的束縛而取得更大的自由。

顧拜旦本人在推崇“更快、更高、更強”的同時,又大力主張把“團結、和平、進步”作為奧林匹克運動所追求的最根本的目標。“團結、友誼、和平、進步”現今已不僅是奧林匹克運動以及世界體壇的宗旨,而_日還成了全人類所需要、嚮往和追求的共同目標。

“參與比取勝更重要”是奧林匹克運動廣為流傳的名言,是奧林匹克的信念。這是顧拜旦於1908年7月24日,在倫敦舉行第4屆奧運會期間英國政府所舉行的招待宴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所引用在聖保羅組織的運動員頒發儀式上賓夕法尼亞主教的一段話:“對奧林匹克運動會來說,參與比取勝更重要。”顧拜旦引用了這句話後還作了精闢的解釋:“生活中重要的不是凱鏇而是奮牛,其精髓不是為了獲勝而是使人類變得更勇敢、更健壯、更謹慎和更落落大方。這是我們國際奧委會的指導思想。

“參與”的可貴之處在於“參與者”有著高尚的品質、真誠的態度、奉獻的精神和理想的追求,其意義遠遠超過了名次和獎牌。在參與中,運動員們才能不斷地超越自己和超越他人,才能在更快、更高、更強之中尋找自我,實現自我。所以“參與”意識正是世界各國和各地區絕大多數運動員參加奧林匹克運動的精神支柱。

正是由於“參與”意識和“參與”精神所起的作用,奧林匹克運動才能發展到今天這樣的規模,其意義才能大大超出競技體育的範圍。奧運會正是因為有眾多得不到獎牌或名次的國家、地區的許多運動員的參加,才推動了奧林匹克自身的成長和壯大,而且通過各國運動員的友誼和交往,對全世界的和平以及全人類的進步事業作出了難能可貴的貢獻。

歷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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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一屆奧運會提出口號的做法在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之前並不普遍。“在歷史中扮演你的角色(PlayaPartinHistory)”是組織者為鼓勵當地居民而在宣傳活動中使用的口號。這些宣傳活動因缺乏系統的組織、主動推介意識不足而效果一般。不過,從這屆奧運會開始,口號作為一屆奧運會重要的標誌性核心內容,越來越受到國際奧委會和舉辦城市的重視。

1992年西班牙巴塞隆納奧運會是世界奧林匹克大家庭空前的一次團聚——在經歷了美蘇互相抵制的莫斯科奧運會洛杉磯奧運會,以及被朝鮮抵制了1988年漢城奧運會之後,現代奧運會終於在多年低潮之後迎來了一次大團聚。巴塞隆納奧運會響亮地喊出了“永遠的朋友”這一口號,不僅強調了奧林匹克精神中友誼與和平的永恆主題,表達了全世界人民所共同的期盼與心聲,更試圖以此來賦予巴塞隆納奧運會榮耀的歷史地位。

澳大利亞悉尼奧運會“分享奧林匹克精神”這一口號是由悉尼在1992年提出的。當時,悉尼正在申辦2000年悉尼奧運會落幕。令人嘆服的是,“分享奧林匹克精神”從悉尼申奧開始就幾乎成了悉尼奧運的精神領袖,它啟發和感召了悉尼奧運會的視覺設計、形象推廣等一系列活動,為悉尼奧運會整體形象的塑造做出了巨大貢獻。

1995年,美國鹽湖城獲得了2002年冬季奧運會的主辦權,但鹽湖城隨即陷入了不盡的申辦醜聞之中。在其組委會主席因此而去職之後,新上任的鹽湖城奧組委主席認為,鹽湖城冬奧會迫切需要重新樹立和端正自己的公共形象。“點燃心中之火”(LighttheFirewithin)的口號便是在這種背景下走上了舞台,“聖火”是正義與純潔的象徵,而燃燒在內心的“聖火”當然也就暗喻了這屆冬奧會正義的內在心靈。 《點燃心中之火》還被譜寫成這屆奧運會的會歌,並作為一個設計理念成為其開幕式的主題。

“點燃心中之火”是現代奧林匹克歷史中一個非常成功的口號案例:這個口號不僅含義深刻,飽含激情,感人至深,而且提供了極強的視覺表現力,為各項奧運實務提供了很好的指導,並對樹立賽會的公共形象貢獻良多。“點燃心中之火”被國際奧委會認為是有史以來最為成功的一句奧運口號。

在2004年舉辦的雅典奧運會上,希臘人熱情而自豪地喊出了“歡迎回家”(Welcome Home)的口號。這其中不僅包含了雅典奧運會對全球奧林匹克大家庭所有成員最誠摯、最熱烈的歡迎盛情,更充分表達了希臘作為奧林匹克發祥地對奧運會重歸故里的喜悅和自豪之情。

新老格言對比

老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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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快!更高!更強!”不僅只是指運動成績,它有更深的含義,它希望運動員有更高的境界,有勇往直前、不斷進擊的精神。此外還有把“體育就是和平”、“重要的不是勝利,是參加!”作為格言的。第六次國際奧林匹克代表大會又通過把“更快!更高!更強!”口號作為國際奧委會會徽的構成部分。
奧林匹克旗幟
國際奧委會有自己的會旗。旗為白底無邊中央有五個相互套連的圓環,即我們聽說的奧林匹克環,環的顏色從左至右為天藍、黃、黑、綠、紅(也可用單色繪製),系顧拜旦以它們能概括會員國國旗的顏色而選定,但以後對這五種顏色又有其他解釋。1979年國際奧委會出版的《奧林匹克評論》(第四十期)強調,會旗和五環旗的含義是“象徵五大洲的團結,全世界的運動員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奧運會上相見。 國際奧委會會旗系1913年根據顧拜旦的構思而設計製作的。1914年慶祝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恢復20周年,在巴黎舉行的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首次升起。1920年安特衛普奧運會時,比利時國家奧委會繡了同樣一面錦旗在當屆奧運會上升起,會後比利時將它贈給了國際奧委會並成為國際奧委會的正式會旗。歷屆奧運會開幕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由上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代表將旗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主席再將旗遞交當屆主辦城市的市長,然後將旗幟保存在市府大樓四年再送交下屆主辦城市。當屆奧運會升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主體場上空的旗幟都是一面代用品。
冬季奧運會奧林匹克會旗,是1952年挪威奧斯陸市贈送的,交接儀式等都與夏季奧運會相同。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奧林匹克五環”是奧林匹克的象徵,是國際奧委會的專用標誌,未經國際奧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於廣告或其他商業性活動。國際奧委會之所以向各國奧委會提出這項要求,主要是為了保護奧林匹克運動的純潔性,避免奧林匹克標誌被濫用和商品化。1986年8月,中國奧委會就此發出通告,通告中提到,國際奧委會要求各國奧委會為保護奧林匹克標誌採取必要的措施,解釋了奧林匹克標誌除“奧林匹克五環外”,還包括奧運會會標、吉祥物圖案和各國奧委會會徽。

新格言:

奧林匹克格言羅格

“更乾淨、更人性、更團結”

羅格上任伊始,就提出了奧林匹克新格言:“更乾淨、更人性、更團結”。
“更乾淨”體現了人類弘揚體育道德規範的堅定信念和維護奧林匹克運動的公平競爭的決心;
“更人性”是對至高無上的人性理想的執著追求,人的價值、人的尊嚴和人的力量將得到完美的體現和高揚;
“更團結”是人類對奧林匹克和平理想的深切呼喚,寄予奧林匹克大家庭成員在新世紀以更加空前的團結去推動人類社會的和平與發展。
奧林匹克新格言代表新世紀奧林匹克運動以人為本,公平競爭和文明、團結、進步的前進方向,人的全面發展是新格言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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