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古斯丁懺悔錄

奧古斯丁懺悔錄

奧古斯丁懺悔錄原名“Confessiones”,為古代西方文學名著之一。奧氏敘述一生所蒙天主的恩澤,發出對天主的歌頌。該書共十三卷,以內容言,可分為兩部分,卷一至卷九,是記述他出生至三十三歲母親病逝的一段歷史。卷十至卷十三,即寫出作者著述此書時的情況。

內容簡介

奧古斯丁懺悔錄奧古斯丁懺悔錄
《奧古斯丁懺悔錄(世界三大懺悔錄)》反映了作者心路歷程、具有自傳性質,書中以他人的苦悶為自己的苦悶,並以無比的真摯嘗試解決其苦悶,全書分為十三卷。附:聖奧古斯丁年譜。

作者簡介

奧古斯丁 AureliusAugustinus

354 -430

歐洲中世紀哲學家、神學家、羅馬基督教拉丁教父的主要代表、新柏拉圖主義者、基督教教父哲學的完成者。

生平與著作

354年11月13曰奧古斯丁生於北非的塔加斯特(臨近歷史名城迦太基),即今阿爾及利亞的蘇克阿赫臘斯。母親是虔誠的基督徒,父親是異教徒。奧古斯丁家庭並不富裕,勉強在本地和馬道拉、迦太基等城學完當時羅馬帝國規定的三級制教育。374~386年,他先後在塔加斯特、迦太基、羅馬、米蘭等地教授語法和修辭。他在青年時代生活極為放蕩,但求知慾甚強,思想頗為敏銳。善惡問題是他畢生思考的主題。他一度信奉摩尼教,接受它的善惡二元論學說,認為惡起源於某種實體。他通過學習新柏拉圖學派的著作和在米蘭大主教安布羅斯的影響下,33歲時放棄摩尼教,皈依基督教。他一反過去的放蕩生活,拋棄情人和未婚妻,過清心寡欲的修道士生活。388年返回北非故居。391年升為神父。396年任北非希波(即今阿爾及利亞的安納巴)的主教。430年 8月 28曰逝世,被教會封為偉大的聖師。他著書立說,闡述教義,著有《懺悔錄》、《論自由意志》、《獨語錄》、《上帝之城》、《論真宗教》、《教義手冊》、《論三位一體》等。他在著作中同摩尼教等學說展開激烈的論戰,主要涉及原罪論、自由意志論、神恩論和預定論等神學和哲學問題。

基督教哲學

奧古斯丁以神為核心,以信仰為前提,以聖經為根據,運用新柏拉圖主義理論結構論述基督教哲學的基本原理。他強調真正的哲學只能和真正的宗教即基督教結合在一起;唯獨基督教才有真正的哲學。其原則是:首先信仰,然後理解,信仰以便理解,理解為了信仰。真正的哲學就是愛神。基督教哲學的核心問題,一是關於靈魂,一是關於神。基督教哲學的理論是在認識神和認識自我上建立起來的。

奧古斯丁斷言,神為精神實體,是無限而永恆不變的超越存在,人們只能通過內心思辨神秘地直觀它。由於人類語言的貧乏,無法表述它,只能心領神會。關於人的存在,奧古斯丁同樣採取內心思辨的方法加以論證,認為主體存在的真實性以思維存在的真實性為根據。這是因為:①人人都知道自己在思維;所以思維是確鑿無疑的;②懷疑和錯誤恰好證明自我的存在。從理論形式來說,奧古斯丁這種論點對R.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不無影響。

他繼承 "三位一體" 的正統教義,論述和發揮了"原罪"和"救贖"學說。他認為,人類祖先亞當違背神的命令,吃禁果,犯了罪,本性從此敗壞,因此人生來都是有罪的,人不能不犯罪;神是善的,而且是至善,它是一切善的根源;實質上,善是絕對的,唯有善存在,惡是虛無;惡本身並不存在,惡是相對於善而言的,在善之外,無所謂惡,惡無非是"善的缺乏"或"實體和本質的缺乏";人生來是個有缺陷的存在者,就其缺陷而言,是惡的;但就其存在者而言,是善的,罪惡的起源在於人類思想的邪惡,缺乏善,歸根到底是背離神的善,缺乏神的善。奧古斯丁認為,背離了本性的人是不能不犯罪的,想恢複本性而行善,只有依靠至善的神。為此他斷言;追求至善的神是人的本性的需要,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人生的最終目的。

晚年,他根據他的善和惡兩個概念,提出"上帝之城"和"人間之城"的理論。把信仰神反對物質世界、蔑視現世生活列入"上帝之城"的領域,看作善的表現;把生活在現實物質世界而反對信仰神列入"人間之城"的領域,看作惡的表現。他告誡人們信奉神,作"上帝之城"的臣民,同時又把基督教說成是神所特選的"上帝之城"的現世代理,基督教會勝於一切世俗的國家。奧古斯丁假借善和惡的問題,把信仰神推廣到社會生活中,提出教權至上論。這在基督教史上是首創的。後來中世紀經院哲學主張神權政治論就是以此為理論根據的。

奧古斯丁運用新柏拉圖主義的哲學論證基督教教義,把哲學和神學結合在一起,從理論上為基督教確立了宗教世界觀和人生觀,把教父哲學推向了全盛時期。

倫理思想

奧古斯丁把上帝創造世界的宗教觀念和柏拉圖的理念論結合起來建立其倫理學說。他把道德的善惡歸結為人對上帝的關係,從而改變了古希臘傳統的倫理學研究方向,成為中世紀基督教道德的主要思想來源之一。奧古斯丁認為,塵世和天國是絕對對立的,人由於亞當的原罪而遠離了上帝,因而具有自私和趨向邪惡的傾向,人只有信仰、熱愛和順從上帝,才能從原罪中拯救自己。在他看來,幸福就是為上帝和敬事上帝所得的快樂,人生的最終目的就是脫離塵世的罪惡的"人間之城",進入幸福的"上帝之城"。奧古斯丁認為,推動人類行動的力量不是理性,而是愛。他所說的愛有兩種,一種是對自己的愛,即自愛,這種愛使人自私、驕傲、墮落,遠離上帝而鑄成罪惡;另一種是對上帝的愛,即仁愛,它使人慈善、謙卑、順從,並不斷接近上帝,達到至善。因此,對上帝的愛是道德的最高原則,熱愛上帝是最高的美德,其他一切德性如果不是充滿對上帝的愛,就沒有任何價值。他指出,人由於原罪而喪失了自由,但由於上帝的仁慈,人又有了上帝賦予的意志自由,所以人就有了選擇善惡的意願和能力,而且只要人意願去做,他就有能力做到擇善祛惡。在他看來,能力和意願也是一致的,意願即是意志,即是行動。奧古斯丁特彆強調個人的內心鬥爭和良心的作用。他認為,只有"我和我自己鬥爭"的內心風暴,才能把自己赤裸裸地暴露在上帝面前,通過懺悔和反省,接受良心的譴責,懲罰自己的罪惡;只有"我與我的決鬥",才能克制使人墮落的肉體欲望,掙脫束縛意志的情慾鐵鏈,淨化靈魂的自我,做到安貧、溫良、哀痛、饑渴慕義、慈惠待人、純潔、和平。奧古斯丁的倫理思想後來被托馬斯·阿奎那所繼承,並進一步發展成為龐大的神學倫理思想體系,成為基督教道德的理論基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