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大足縣委宣傳部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理論學習、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工作;負責全縣各級理論隊伍建設。(二)負責引導社會輿論,管理各新聞、出版單位的工作。對大足報社、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局的工作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三)負責從巨觀上指導精神產品的生產;負責全縣性新聞出版評獎管理工作;管理縣文藝性民眾團體組織,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方面實施領導。
(四)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配合縣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民眾思想教育工作。
(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國際網際網路新聞宣傳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七)負責提出全縣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訂有關政策;會同財政部門管理縣宣傳文化基金和專項資金。
(八)聯繫宣傳文化系統的知識分子,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九)完成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