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梅沙社區

1、協調社區有關單位和居民的工作,通過開展各項活動,培養社區居民“團結、互助、奮發圖強”的社區精神,鼓勵居民代表參與管理社區工作,形成關心、支持、參與社區建設的良好風尚;
2、對社區各項重大事務進行調研、評議、決策、協調和監督;
3、收集並反映社情民意,對居民權利進行表達和維護;
4、發動居民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組織和監督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使用情況;
5、就社區重大事項向政府和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報告,協商並參與決策社區服務項目及財務預算,接受居民及居民代表大會的監督;
6、協助社區工作站做一些臨時性、突發性和需居民協助完成的相關工作;
7、開展社區居民協調、調解工作,促進社區居民團結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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