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根據《中共永勝縣委辦公室 永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勝縣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永辦發[2011]26號),設立大安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股所級。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大安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內設機構實行綜合設定。
三、人員編制
大安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員編制3名,其中:專業技術人員編制3名。設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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