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員宣慰司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陳第和黃合興號組織移民半年後,台灣在二層行流域的西拉雅平埔族人的新港社通過福建巡撫徐學聚表示願意內附中華,併入版圖。明神宗實錄是年八月記有“先是東番新港土蕃打馬等言於巡撫徐學聚願率蕃民男
女千餘人內附,學聚議蠻夷雖頑獷然亦有信義今能慕華內附請命恭虔可謂深識天道者,當降勑給印堅其向化之心,上從之,設大員安撫使司,命仍於本族居之。”中央政權首次在台灣島內設立管理機構。
同年十月,新港社首領大馬率領其子進京朝貢,“大員猺首打馬率其子進貢至京言祖居深山刀耕火種,海澄生員李樂水宣布威德,撫懷遠人之意,先後招撫。大學士沈一貫以樂水能使遠人向化,可任其為大員安撫司僉事,仍令撫番。上從之。”
萬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大員安撫司升為大員軍民宣慰司,直到明亡。大員宣慰司的存在無可辯駁的表明台灣自古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 大員軍民宣慰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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