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簽證

日本簽證

日本簽證,是指非日本戶籍的人員去日本時要辦理的證件,它分為商務簽證(短期、長期)、觀光旅遊簽證(個人、團體、家庭型)、探親/訪友簽證、訪日醫療居留簽證、留學簽證、持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簽證等。

基本信息

日本簽證種類

外交、公用、教授、芸術、宗教、報道、高度人才、法律、會計業務、醫療、研究、教育、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企業內転勤、演出/公演、技能、技能実習、文化活動、留學、研修、家族滯在、特定活動、永住、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定住者、經營管理。

​在留資格 ​簽證對象 在留期間​ 就勞​
​外交 ​政府公使領事間來往 活動期間
​可
​公用 ​政府職員國籍機公用來往 ​5年、3年、1年、30天、15天 ​可
​教授 ​大學教授
​5年、3年、1年 ​可
​芸術 ​作家、畫家等 ​5年、3年、1年 ​可
​宗教 ​宗教傳教士 ​5年、3年、1年 ​可
​報道 ​記者、攝影師 ​ ​5年、3年、1年 ​可
​高度人才 ​研究、技術、經營管理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經營管理 ​企業經營者、管理者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法律、會計業務 ​律師、公認會計師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醫療 ​醫師、護士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研究 ​政府或私企等研究者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教育 ​高中、國中等語學教師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技術者、翻譯、設計師等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企業內転勤 ​外國分支機構轉入者 ​1號5年、2號無期限 ​可
​演出、公演 ​歌手、演員、運動員等 ​1年、6個月、3個月
​可
​技能 ​調理師教練、技能職業者 ​ ​1年、6個月、3個月 ​可
​技能実習 ​技能實習 ​3年、2年、1年
​可
​文化活動 ​日本文化研究者 ​1年、6個月 ​不可
​短期簽證 ​觀光、探親、商務邀請考察 ​90天、30天、15天 ​不可
​留學 ​日語學校、專門學校大學 ​4年、3年、2年、1年 ​不可
​研修 ​研修生 ​1年、6個月 ​不可
​家族滯在 ​在留外國人的配偶、子女 ​5年、3年、1年 ​不可
​特定活動 ​外交官傭人、實習、打工度假 ​5年、3年、1年 視情況而定
​永住 ​法務大臣認定者 ​無期限 ​無限制
​日本人配偶 ​日本人配偶、子女、養子等 ​5年、3年、1年 ​無限制
​永住者配偶 ​永住者配偶、日本出生持續在留子女 ​5年、3年、1年 ​無限制
​定住者 ​日本人親屬、日系子女及配偶 ​5年、3年、1年 ​無限制

上述的27種日本簽證當都屬於中長期簽證;大部分簽證都是可持續在留簽證;除此之外還有短期簽證;短期簽證最常見的有旅遊觀光探親商務簽證等。分別為1、3、5年多次往返、以及3個月、1個月、2周等,即使是多次往返每次所停留短期簽證限最長都在3個月以內。5年多次往返每次停留時間最長3個月,1年多次往返每次停留時間最長1個月。可以簡單歸類能在日本持續一次停留3個月以上的簽證都屬於中長期簽證。

長期簽證與短期簽證區別

短期簽證是沒有在留卡的,在日本沒有居住權;也不享受日本的福利等;長期簽證是持有日本在留卡(也居住權)等於在日本有了身份地位,可以在銀行開戶,辦理電話租房等,也可以享受居住日本的福利如下;

醫療保險、養老金制度、兒童就學等醫療補助、其他福祉。

日本簽證在留人數量統計

就勞可簽證

1

上述就勞可的簽證基本上都可以持續更新類型;持續更新5年可以申請入籍;持續更新10年申請永久居住權(永住者);但其中技能實習簽約有最長在留期間限制基本上不可以持續更新。另外每一種簽證都有特定目的以及活動限制;只能從事目的範圍內的工作,超出目的範圍以外的工作需要申請[資格外許可]擅自從事是不被允許的。

1、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簽證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簽證是在日外國人中最為廣泛的一種工作簽證,很大一部分人是通過日本留學大學或大學專科學校畢業從而取得此類簽證;另外一部分人是通過國內日語大學或專科畢業被日本企業聘用取得簽證;其中一小部分人是沒有日語基礎。一般取得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簽證需要一定的文憑(理學、工學,自然科學、法律學、経済學、社會學、人文科學)或技術資質;才能以取得此類簽證,2017年6月為止此類簽證總人數為18萬人左右;如何取得簽證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簽證如下:

與在日企業簽署勞動契約或達成雇用協定(公司法人代表外國人也可)

從事的工作內容不能是單純的勞動力工作(比如餐館服務員工廠流水線工人收銀員等)

有一定的文聘或資質(大專以上文憑或與日本從事工作同等工作內容3年以上工作實務經驗。)

2、技能簽證

技能簽證也屬於工作簽證一種,技能簽證需要一定的技能資格,最常見的就是廚師簽證,飛行員教練等等。如何取得技能簽證如下:

需要10年以上實務經驗。

同樣需要聘用機構簽署雇用契約

有技能證明

與日本人同等以上報酬

3、技能實習簽證

技能實習簽證對學歷要求相對較低的一種簽證;一般情況下屬於單純勞動力的一種簽證;技能實習從名稱上是技能實習實際上就是勞務派遣;技能實習分為1號跟2號1號在留時間為1年;2號在留時間為3年;2017年11月出台新的技能實習制度總在留時間為5年;在工作簽證種類當中技能實習簽證有最長在留時間限制不可以持續在留;因此難以維持持續在留最終限得永住簽證。但是為了解消日本國內勞動人口不足2018年12月出台預定2019年4月實施的特定技能簽證可以持續延長最終取得永住權。

就勞不可簽證

文化活動

家族滯在(與在日工作者結婚)

技能実習

短期簽證

留學研修

以上就勞不可簽證申請[資格外許可]在一定範圍期間可以就勞(例:留學周28小時以內)。

基於身份、地位簽證

永住者

日本人配偶(與日本人結婚)

永住者配偶(與永住結婚)

定住者配偶(與定住者結婚)

以上基於身份地位的簽證不限制活動,與日本人活動同等地位;但是不可以參與選舉與被選舉。

特定活動簽證

特定活動是在特定情況考量下給予的簽證;上述已告示(外交官及高級人材簽證家傭,實習生,打工度假)簽證以外;還可以在特定情況下給予簽證(也就是告示外);比如難民,就職活動,出國準備期間,親屬(父母)滯留簽證。

告示號碼
​活動類型
​1號 ​外交官等的家事家傭
​2號 ​高度專門職,經營管理者等的家傭
​2號中的第2 ​高度專門職的家傭
​3號 ​亞東關係協會職員及其家人
​4號 ​駐日巴勒斯坦總代表職員及其家人
​5號 ​度假打工(WorkingHoliday)
​5號中的第5 ​度假打工(台灣國籍)
​6號 ​業餘體育活動選手
​7號 ​業餘體育活動選手的配偶等
​8號 ​外國人律師和國際仲裁代理
​9號 ​實習生
​10號 ​英國國籍義工
​12號 ​暑期實習生
​15號 ​國際文化交流
​25號 ​在接受日本醫療活動等人士(醫療自留)
​26號 ​在接受日本醫療活動外國籍的隨人
​32號 ​建設勞動人員
​33號 ​從事就勞活動的高度專門職的外國國籍的配偶
​34號 ​高度專門職的父母
​35號 ​造船勞動者
​40號 ​富裕層的旅客
​41號 ​富裕層的旅客的配偶
​42號 ​從事製造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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