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治理費

目錄隱躲

簡介用度

簡介

在基金的運作過程中,有一些必要的開支需基金承擔,其中基金治理費和基金託管費是基金支付的主要用度。 基金治理費是支付給基金治理人的治理報酬,其數額一般按照基金淨資產值的一定比例,從基金資產中提取。基金治理人是基金資產的治理者和運用者,對基金資產的保值和增值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基金治理費收取的比例比其他用度要高。基金治理費是基金治理人的主要收進來源,基金治理人的各項開支不能另外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攤銷,更不能另外向投資者收取。在國外,基金治理費通常按照每個估值日基金淨資產的一定比例(年率)、逐日計算,定期支付。

用度

治理費費率的高低與基金規模有關,一般而言。基金規模越大,基金治理費費率越低。但同時基金治理費費率與基金種別及不同國家或地區也有關係。一般而言,基金風險程度越高,其基金治理費費率越高,其中費率最高的基金為證券衍生工具基金,如認股權證基金的年費率為1.5%--2.5%。最低的要算貨幣市場基金,其年費率僅為0.5%--1%。香港基金公會公布的其他幾種基金的治理年費率為:債券基金年費率為0.5%--15%,股票基金年費率為l%--2%。在美國等基金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基金的治理年費率通常為1%左右。但在一些開發中國家或地區則較高,如我國台灣的基金治理年費率一般為1.5%,有的開發中國家的基金治理年費率甚至超過3%。我國目前的基金治理年費率為2.5%。為了激勵基金治理公司更有效地運用基金資產,有的基金還規定可向基金治理人支付基金業績報酬。基金業績報酬,通常是根據所治理的基金資產的增長情況規定一定的提取比率。至於提取的次數,香港規定每年最多提取一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