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區林業局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造林綠化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八)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

工作職能

(一)負責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林業相關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的調查、動態監測、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造林綠化工作。擬訂林業相關標準、規程並監督執行;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承擔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全區森林 林木、林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組織指導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協調、處理林權糾紛;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 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臨時使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和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區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全區森林、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與管理;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在我區的履約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 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管轄範圍內的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六)負責苗圃和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級、市級森林公園的申報;負責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負責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和林業方面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七)承擔推進全區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 指導 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組織、指導和監督退耕還林工作;承擔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承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負責森林防火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防範森林火災的措施和對策;負責森林防火期進入林區證明核發 指導、監督森林公園、涉林經營管理單位及個人落實防火措施;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建設工作 指導、監督管轄範圍內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區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九)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管理林業資金並監督林業資金的使用;負責林業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負責全區林業統計工作。 (十)組織開展林業科研、科技成果推廣、教育培訓和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指導林業產業發展和引進利用內外資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信息、機要、信訪、保衛、安全、財務等工作;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林業宣傳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林業局收發公文的傳閱與校審工作;負責各種檔案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管理;負責內外接待;負責局內各科室協調及有關部門的聯絡工作;負責車輛安排。
綠化科技科:擬訂全區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及全民義務植樹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林業基本建設;負責林業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組織、指導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調查和動態檢測;負責制定全區林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發展,負責全區生態公益林的區劃界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資源林政法規科(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區林業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區林業行政執法,組織全區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負責全區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負責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協調、處理林權糾紛;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負責林木採伐及木材運輸管理;負責臨時使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工作;負責木材經營(加工)管理;負責查處林木、林地違法案件。

下設機構

城陽區森林保護站: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負責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管理、經營利用許可證審核工作;嚴厲打擊和依法查處亂捕濫獵陸生野生動物行為;指導全區森林病蟲害防治,負責本轄區內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組織開展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指導和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開發利用和監測;組織、指導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
城陽區種苗站:負責全區林木種苗的監督管理工作。宣傳和貫徹執行《種子法》等林業法律法規;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林業種子苗木生產發展規劃;負責林木種子苗木計畫、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核發《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林木種子經營許可證》;負責林木種子引種及種質資源管理;負責林業種子苗木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城陽區林業技術推廣站:組織開展林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林業科研、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全區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負責對街道林業部門的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工作。
城陽森林防火監控中心:貫徹執行《森林防火條例》和《山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承辦區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森林防火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抓好森林防火的隊伍建設、森林防火監控系統和通訊設施等基礎設施管理工作;抓好森林資源管護的隊伍建設、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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