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集聚區
正文
若干城鎮集聚成片發展的地區,又稱城鎮群。一個城鎮集聚區內,有若干城鎮和農村居民點,它們大小不一,性質各異,但在社會、經濟、文化、生活各方面有密切聯繫。城鎮集聚區內相當數量居民的工作地點和居住地點不在同一城鎮,因此城鎮之間有頻繁的交通往來。
城鎮集聚區的形成和組合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以某個大城市為核心,逐步向外擴展,在其周圍形成若干中小城鎮,如倫敦、紐約、巴黎、莫斯科、上海及其周圍城鎮;另一種是由若干座規模大致相仿的城市組成的多核心城鎮集聚區,如荷蘭的蘭斯塔德(意即“環狀城市”,包括政府機構集中地的海牙,港口和重工業中心鹿特丹,旅遊和文化事業中心阿姆斯特丹,以及若干較小城鎮),聯邦德國的萊茵-魯爾(由杜塞道夫、埃森、杜伊斯堡、伍佩爾塔爾、多特蒙德以及波恩和科隆等城市組成),蘇聯的頓巴斯(由頓涅茨克、哥爾洛夫卡、盧甘斯克等城市組成)等。
城鎮集聚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