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墉風·柏舟

國風·墉風·柏舟

這首詩反映了《詩經》時代民間婚戀的現實狀況:一方面,人們在政令許可的範圍內仍享有一定的性愛自由,原始婚俗亦有傳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況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齊風·南山》),禮教已通過婚俗和輿論干預生活。所以詩中女子既自行擇歡,卻又受到母親的制約。而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詩中也就表現了青年男女為了爭取婚戀自由而產生的反抗意識,這是一個很新很有價值的信息。

原文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 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 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側。 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 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注釋

注釋
髧:(音旦)頭髮下垂狀
兩髦:(音毛)男子未成年時剪髮齊眉
儀:配偶
之:到
矢:誓
靡它:無他心
只:語助詞
特:配偶
慝:(音特)邪惡,惡念,引申為變心

譯文

輕輕搖盪柏木舟,在那河中慢慢游。
頭髮飄垂那少年,是我相中好侶伴。發誓至死不另求!
我的母親我的天,為何對我不相信!
輕輕搖盪柏木舟,在那河邊慢慢游。
頭髮飄垂那少年,是我相中好侶伴。 發誓至死不變心!
我的母親我的天,為何對我不相信!

詩經故事

共姜是想著餘的,每到夜深人靜之時,那種思念越切,想得讓她心痛。

十六歲時她就嫁給了餘,新婚之夜熟悉了他,那個沉穩的、言語不多的餘,那個被衛釐侯立為太子的餘。
餘娶共姜時已是二十八歲了;早年間衛釐侯考查後人,選立太子,就讓幾個孩子都散落到了民間去歷練,到後來,他的弟弟和接交了很多的江湖奇士、學會了交際、禮、樂、射、馭等等,而餘卻一門心思的扎到了田間地頭,對天時、節氣、曆法、天象、耕、織、漁、獵等等知道了很多,小百姓們也都願意和餘在一起相處。
衛釐侯認為餘務的是國之根本,加上餘是長子,大臣們也是向著餘的,就立了餘為太子,可他的心中著實是喜歡和要多一些,在後來的時間裡,對和的賞賜也多了許多,而餘當了太子後,仍和當太子之前一樣的,忙於考察著每一年的耕種稼收,當然,那一年衛釐侯為他娶了共姜。
共姜是很漂亮的,太子的夫人囉,當然是在全國挑選的好女子呢。餘娶了她後,做事就更加謹慎了,每天也回的比以前早了很多,早早的回家陪著共姜,年齡上的差異,使得餘很是心疼共姜。娶了共姜後,餘也沒生出再納別的女子為妃的想法,他覺得此生有共姜為伴,也就夠了。
兩人恩恩愛愛的過了十多年,如果事情是平平常常的發展的話,如果餘不是太子的話,那么這兩人之間將是平平淡淡又甜甜蜜蜜的渡過一生的;可餘是太子呢,並且是一個非常誠實、非常務實的人,所以一切都生出了變故來。
衛釐侯死後,餘繼了衛侯的位,新君的第一件事自然是安葬死去的老子衛釐侯,這也是衛釐侯早幾十年前就交給餘去辦的事,墓是早就修好了的。
事情辦的很順利,一個月後,餘領著文武百官把衛釐侯的棺木送去了墓地安葬,共姜戴著重孝,送安葬的隊伍出了東門,看著餘領著隊伍遠去,一直到看不見時,才款款回到宮中,等著餘的歸來。
一直等到天黑定以後,餘也沒見迴轉,正心焦時,有人回報說墓地里出了大事了,正心慌時,和回來了,哭著對共姜說,墓門塌下把餘關在了墓道里了。
共姜的心口一痛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覺,醒時已是三天之後了。而人也到了衛宮後面的一個荒蕪冷清的大院中,身邊有四五個老年宮女聽著使喚,門上有三四個老門丁看著,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守在她的身邊,直流著眼淚。
和當了衛武公,那衛宮自然是他住的地方了,就把共薑母子遷到了後院。
共姜能行動後,去了墓地看望,沉重的墓門石早已實實的落下,非萬鈞力無法打開,更何況先王的墓道一封,是任何人也不能動的了,透過石門,共姜切切的感到餘在門後悽慘絕望的樣子,他是在喊叫,可沒有喊別的人,只是一個勁的叫著共姜,這個世界上若還有讓他留戀的東西,也只能是共姜了。
共姜的頭要撞上石門時,她的女兒哭了,哭聲止住了她的行動,她對著墓門喊道:“餘,孩子們大了,我再來陪你。”擦了擦淚,可無論如何也拭不乾淨,只好任它滴涌,扯著幾個孩子,上了車,回了城。
從那時起,共姜每晚都會夢見餘。衛武公把餘封為了共伯,自然是不能稱侯了。
天下沒有不操心兒女的父母,共姜的母親很替女兒擔心的,雖說是衛武公供養著母子四人,可那共姜還三十歲不到呢,今後那漫長的歲月,一個人著實難熬,就讓共姜的父親上朝時奏請了衛武公,請恩允共姜改嫁,衛武公很大諒的就應了下來,並且還介紹好幾個合適的人選。
共姜的母親心裡一個石頭就放下了半塊,急急忙忙的派人去接了女兒回家,吃過飯後,就細細的和女兒說開了此事,話一開頭,就被女兒攔了回去,那共姜說: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泛彼柏舟,在彼河側。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鑑賞

舊說多將這首詩與《邶風》中同名之作混為一談,認為是共姜自誓之作。或以為衛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節,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作此詩(《毛詩序》);或認為是共伯被弒,共姜不嫁自誓,作此詩(三家詩)。古人稱喪夫為“柏舟之痛”,夫死不嫁為“柏舟之節”,皆原於舊說。而這些舊說多膠柱鼓瑟,實不可取。
其實詩意一看就很明白:主人公原是一個待嫁的姑娘,她選中的對象是一個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只消看他披著兩髦,尚未加冠就可以知道。姑娘的選擇未能得到母親的同意,所以她滿腔怨恨,發誓要和母親對抗到底。
這首詩反映了《詩經》時代民間婚戀的現實狀況:一方面,人們在政令許可的範圍內仍享有一定的性愛自由,原始婚俗亦有傳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況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齊風·南山》),禮教已通過婚俗和輿論干預生活。所以詩中女子既自行擇歡,卻又受到母親的制約。而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詩中也就表現了青年男女為了爭取婚戀自由而產生的反抗意識,這是一個很新很有價值的信息。
這首詩還接觸到一個更為普遍的社會問題:無論古今中外,在擇偶的問題上,母親和女兒的意見往往不能一致。母親相中的,女兒不屑一顧;女兒中意的,母親堅決不準帶回家來。這種事不但古代有,今天還有;不但中國有,外國也有。例如白俄羅斯民歌《媽媽要我出嫁》中,媽媽給女兒挑了好多人家,女兒的表態都是“媽媽我不嫁給他!”印度尼西亞民歌《哎喲媽媽》中,女兒為自己辯解說:“哎喲媽媽,你不要對我生氣,年輕人就是這樣相愛。”
媽媽也曾年輕過,為什麼一旦成了媽媽,就不理解年輕人的心思了呢?這是因為女兒是跟著感覺走,而媽媽多了些歲數,就多了些世故。這是因為媽媽健忘,多了些功利,就少了些熱情;多了些理智,就少了些感覺。老是看家底呀,看文憑呀,看幾大件呀,女兒都煩透了。殊不知“甜蜜的愛情從哪裡來?是從那眼睛裡到心懷”——與家底無關、與文憑無關、與幾大件也無關。
母女的意見不統一,愛情就發生了危機。女兒要么放棄己見,要么作堅決的抗爭。看來詩中女主人公是持後一種態度的:至死誓靡它!堅決到這種程度,母親也就難辦了。但要為娘的改變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維護愛情,一面從內心發出沉重的嘆息:娘呀天啊,為什麼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這一聲嘆息,使得詩的內容變得沉甸甸的。
和《國風》、《小雅》中的多數篇章一樣,這也是一首歌詞。在形式上屬於典型的兩章疊詠:中心意思在第一章中已經說完,但只唱一遍不夠味;所以第二章變易韻腳上的字,將同樣的意思再唱一遍。實際上也就一支曲子,兩段歌詞,結尾處以詠嘆作副歌。這種形式,在當代歌曲中,也還是很常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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