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於1994年9月在北京正式成立。是國家體育總局實施對國內武術工作領導的最高權力機構。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 國家武術管理機構。原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武術運動管理中心。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於1994年9月在北京正式成立。1998年4月改現名。國家體育總局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家體育總局實施對國內武術工作領導的最高權力機構。
1987年9月,根據國家體委《關於國家體委武術工作管理體制問題的通知》,將國家體委訓練競賽四司武術處併入武術研究院,納入武術研究院的事業編制。
1994年,為適應武術運動事業發展的需要,成立了武術運動管理中心,與國家體委武術研究院為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又兼中國武術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
其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統一組織、指導全國武術運動項目的發展,推動項目的普及和提高,並通過開展必要的經營活動,為武術運動的發展積累資金。
具體職責是:①全面負責本運動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方針政策;②負責和指導本項目優秀運動隊建設和後備人才的培養;③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本項目的全國競賽制度、計畫、規則和裁判法,負責本項目全國競賽的管理,制定全國比賽規程,審定運動成績;④組織本項目的科學技術研究,進行器材的研製和開發,提高科學訓練水平,組織宣傳和出版刊物;⑤開展國際交往和技術交流,提出本項目的國際活動計畫,組織實施參加國際競賽隊伍的組織、集訓和參賽事宜,負責和指導在中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⑥積極開展與本項目有關的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增強自我發展的活力。
中心成立後,不斷修改、完善武術套路和散打競賽規則,相繼出台了《武術裁判員管理辦法》、《經營性武術組織管理規定》、《關於審批舉辦國內、國際武術活動的通知》、《中國武術段位制》等政策法規性檔案,規範了武術管理。現正加強競技武術、社會武術和健身氣功的管理工作,組織多方面力量推動武術科研、宣傳、市場開發和國際推廣工作,促進武術事業的健康發展。
從五十年代國家體委設立武術處以來,到現如今的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一直對武術行使著全面管理的職能,為武術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並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通過中國武術協會“實體化”和實施會員制度,以社團形式組織開展全國武術工作,並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武術活動,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國武術管理的組織體系。
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下設辦公室、總務處、財務處、競賽訓練部、社會武術部、科研部、外事部、氣功部、宣傳部、經營部、開發部等10個部門。首任中心主任張耀庭、副主任張山。第二任主任李傑,副主任張山、王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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