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保理業務

國內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銀行或銀行附屬機構)為國內貿易中以賒銷的信用銷售方式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而設計的一項綜合性金融服務。國內保理業務主要適用於賒銷結算方式的國內貿易。賣方(國內供應商)將其與買方( 債務人)訂立的銷售契約所產生的 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 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 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簡介

國內保理是指保理商(通常是 銀行或銀行附屬機構)為國內貿易中以賒銷的 信用銷售方式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而設計的一項綜合性金融服務。賣方(國內供應商)將其與買方( 債務人)訂立的銷售契約所產生的 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為其提供 貿易融資、銷售分戶賬管理、 應收賬款的催收、信用風險控制與壞賬擔保等綜合性金融服務。

重要屬性

1、期限: 保理融資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不超過18個月(含1-6個月的寬限期)。

2、額度:保理融資金額根據應收賬款的 質量、結構和期限按一定的預付比率確定,一般不超過應收賬款淨值的80%。

3、 利率: 應收賬款融資按 人民銀行規定收取融資利息,利率按照同檔期貸款利率含浮動計算。

4、費率:辦理業務的手續費費率的高低取決於交易性質、金額、融資風險和服務內容等,一般為 應收賬款淨額的0.1-1%。

特點

國內保理業務的特點分為以下幾點:

1、兼容多種操作方式,突破應收賬款債務人不配合辦理手續的 瓶頸,應收賬款一旦形成,即可辦理保理業務;

2、支持多種 融資方式,便於 企業靈活選擇合適的融資品種,合理 控制 財務成本;

3、融資期限可以突破單筆應收賬款的金額和期限,降低企業 資金管理的難度。

其他詳細信息

優點

(一)

賣方

1、將未到期的應收賬款立即轉換為 銷售收入, 改善 財務報表;

2、對買方提供更有競爭力的遠期付款條件,拓展 市場,增加銷售;

3、買方的 信用風險轉由應收賬款受讓銀行承擔,收款有保障;

4、資信調查、賬務管理和賬款追收等由應收賬款受讓銀行負責,節約 管理成本 。

(二)

買方

1、利用優惠的遠期付款條件,加速 資金周轉,創造更大效益;

2、節省開立 銀行承兌匯票、 信用證等的費用。

適用對象

國內保理業務主要適用於賒銷結算方式的國內貿易。申請企業具有良好 信用記錄,且具備完善的應收賬款管理體系, 財務狀況良好,所 經營的 產品質量穩定, 標準化程度高,易於保管。

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經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企業,具備 獨立法人資格;

2、申請人資信良好,發展前景良好、 產品 銷售渠道通暢;

3、 供應商與買方間有穩定的商品買賣關係;

4、買方為信譽良好、具有履約實力的企業;

5、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務合法、有效、真實,購銷雙方沒有爭議;

6、應收賬款權屬清楚,沒有爭議,不受抵消權、質押權、 留置權、 抵押權及求償權的影響;

7、 應收賬款賬齡結構合理、壞賬比例適度、風險能有效預測和控制;

8、購銷契約中沒有對應收賬款禁止轉讓的條款;

9、保理商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資料

1、賣方企業須提供資料:《國內保理業務申請書》; 公司的證明檔案,包括:公司簡介、 公司章程、 驗資報告、經過年審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 稅務登記證、 貸款卡(證);法定代表人資格和身份證明,如果 授權還需提供 授權委託書及受權人身份證明;公司有權決策機構或有權決策人同意辦理本業務的決議;公司生產經營情況介紹;近期財務報表;公司應收賬款管理體系和應收賬款明細情況。

2、買方企業須提供資料:公司證明檔案,包括:公司簡介、公司章程、經過年審的營業執照等;公司近期財務報表。

3、應收賬款資料:購銷契約原件或經證實為原件的複印件;經買方確認的應收賬款對賬單副本,標明相關 交易契約應收賬款付款情況、付款期限及付款條件明細;貨運證明或其他表明貨物確已發運的 單據;交易發票; 提貨單、質檢證明、 預付款( 定金)證明。

4、保理商要求的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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