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蘊

此處指(《清淨道論》第七章·說六隨念品之說十二支中“……四蘊的生為生,四蘊的成熟為老…… ”)中的四蘊。 因是就識的結生等的規律而說,故說四蘊;即五蘊(色、受、想、行、識)而減去所討論的對象“識”而成為四蘊(色、受、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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