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四川省201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教學用書幼稚園教師用書目錄》的通知

二、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貫徹的實施意見》(川教〔2009〕249號)等要求,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只能在本《目錄》範圍內報訂、征訂與2009年秋季使用相同版本的教學用書。 五、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貫徹的實施意見》(川教〔2009〕249號)的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違規征訂、使用教輔資料的檢查。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免費教材報訂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99號)要求,高度重視教材報訂工作,加強領導,確保相關工作落實到位。

一、從2010年秋季起,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都已進入新課程,應全部使用“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簡稱“課標教材”),請各地報訂時務必注意。
二、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貫徹的實施意見》(川教〔2009〕249號)等要求,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只能在本《目錄》範圍內報訂、征訂與2009年秋季使用相同版本的教學用書。對違規報訂、征訂的市(州)、縣(市、區)和單位,將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三、根據教育部財政部教基[2007]23號等檔案規定和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8]24號)要求,從2008年春季開始,凡整體納入農村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範圍的學校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部分教科書實行循環使用。循環使用教科書科目為國小《科學》、《音樂》、《美術》(或藝術)、《信息技術》,國中《音樂》、《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各地循環教科書一律按實際用書量的35%報訂。
四、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義務教育地方課程實施方案(修訂)〉的通知》(川教〔2009〕81號)的規定,我省調整後的義務教育地方課程已從2009年秋季開始實施。該課程一至九年級設定了《生活·生命與安全》、七年級和八至九年級分別設定了《可愛的四川》和《家庭·社會與法制》課程,使用相應的教材,原義務教育地方課程各科教材同時停止使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在報訂時仍應注意。
五、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貫徹的實施意見》(川教〔2009〕249號)的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違規征訂、使用教輔資料的檢查。各地和學校一律不得違規征訂和使用教輔資料,也不得允許其他部門、團體和個人在校內組織學生統一征訂教輔資料。教師不得推薦或變相推薦教輔資料。
六、認真做好教學用書的報訂、征訂和供應工作,確保“課前到書,人手一冊”。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免費教材報訂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99號)要求,高度重視教材報訂工作,加強領導,確保相關工作落實到位。要明確專人,在規定的時間集中安排力量,做好統計上報工作,並與當地發行單位加強溝通、銜接,保證統計數據完整、準確,按時上報。
(二)對義務教育階段非免費部分的教學用書和幼稚園教師用書仍實行征訂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要加強與發行單位的溝通協調,切實做好征訂工作,並將非免費部分的教學用書征訂情況按照省教育廳對免費教材報訂統計中的要求一併匯總上報。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教學用書的統計、上報工作,切實做到準確無錯,嚴禁擅自擴大免費教材範圍“套取國家財政資金”,違者將承擔相應責任。四川新華文軒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應嚴格遵照與我廳簽訂的《免費教科書採購契約》有關要求和國家關於中國小教學用書以及本文關於報訂、征訂、供應的相關規定,為全省中國小提供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教學用書,確保“課前到書,人手一冊”。
七、本《通知》及《目錄》將在四川教育網、四川省教育科學研究所、四川校校通資源中心公布,供社會監督。
附屬檔案:
1、四川省201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教學用書目錄(第5—28頁)
2、四川省2010年秋季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階段教學用書、幼稚園 學前班教師用書(藏文版、彝文版)目錄(第29—42頁)
3、四川省2010年秋季幼稚園、學前班教師用書目錄(第43—45頁)
4、四川省201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掛圖、磁帶、錄像帶等教學資源目錄(第46—54頁)
(點擊此處下載以上附屬檔案)
四川省教育廳
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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