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人力社保局

主要職責
(三)綜合管理全市人才開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全市人才發展戰略、規劃和綜合性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引進的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四)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就業的管理指導;建立健全就業、失業預測預警、監控分析制度,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五)負責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社會保險關係轉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實施監督檢查;參與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和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分析,擬訂應對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類補充保險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備案。
(六)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政府直屬和行政機關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公務員制度,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受市政府委託管理市行政學院;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手續。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並按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制定市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和工資計畫管理政策,負責市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和工資總額的管理和審核;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綜合管理事業單位崗位設定、人員公開招聘與聘用、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
(十)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評價和資格考試工作;歸口管理博士後工作和留學人員來禾工作;擬訂高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十一)負責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市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政策;負責全市外國專家及港澳台專家的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負責促進國(境)外人才智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推薦省“西湖友誼獎”。
(十二)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完善工時制度和職工休假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三)擬訂農民工就業和社會保障的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