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談的再思

商談的再思

《商談的再思》是 鄭永流 編 由 法律出版社於2010年6月1日出版。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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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談的再思商談的再思

哈貝馬斯從商談理論出發,對法治國的原則作出了新的概括:人民主權原則、全面保障個人權利原則、行政合法原則、國家與社會相分離原則。在這個新的原則體系中,人民主權原則居於基礎性的地位。具體內容包括作為事實性和有效性之聞社會媒介的法律、社會學的法律概念和哲學豹正義概念、法律的不確定性與司法合理性、市民社會和政治公共領域的作用等。該書可供各大專院校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供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作為參考用書使用。

內容簡介

在哈貝馬斯看來,當代西方社會的問題,根本上,就是合法性問題。《在事實與規範之間》就是其一系列批判性前述和建設性理論在法治和民主上的運用,從而是哈貝馬斯化解合法性危機的系統方略。《商談的再思:哈貝馬斯<在事實與規範之間>導讀》以種商談式的導讀寫作與體例。“在論辯中超越和建構”,對哈貝馬斯及其著作給予“同情的理解”以期在哈氏普羅透斯似的諸多面棚中,幫助讀者辨識出其真正臉孔,從而理解經由民主商談的合法性是如何達致的。

作者簡介

鄭永流,湖北省人,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現系中國政法大學法理學研究所教授,主講法理學、法社會學和比較法總論。出版著作存《法治四章》、《法律方法階梯》、《轉型中國的實踐法律觀》等。翻譯著作有:《當代法哲學和法律理論導論》、《法律思維導論》、《為權利而鬥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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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經由民主商談的合法性 ——《哈貝馬斯(在事實與規範之間)導讀》的導言001 前言001 第一章 為事實性和有效性之問杜會媒介的法律001 第二章 會學的法律概念和哲學的正義概念037 第三章 法律的重構(1):權利的體系075 第四章 法律的重構(2):法治國諸原則107 第五章 法律的不確定性與司法合理性141 第六章 司法和立法:論憲法判決的作用和合法性179 第七章 商議性政治:一種程式的民主概念213 第八章 市民社會和政治公共領域的作用247 第九章 律範式287 研究資料選目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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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閱讀細目 1.哈貝馬斯寫作本書的理論基礎 1.1 語言學的轉向 1.2 哈貝馬斯的普遍語用學 2.對社會現實問題的敘述及其原因分析 1.哈貝馬斯寫作本書的理論基礎(pp.1-5) 1.1 語言學的轉向 哈貝馬斯曾經提出過這樣的問題:哲學是否也會像當代建築一樣面臨著老化問題?現代哲學是否在其所關注的主題以及論證手段上均發生了一些本質上的改變?答案是肯定的。現代以來,哲學在許多方面都有重大突破,其中最為顯著的就是所謂的“語言學的轉向”。 現代的語言學研究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層次:語形學、語義學、語用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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