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期成會

1918年10月23日,熊希齡、蔡元培、張謇等人發起組織了“和平期成會”。同時將和平促進會取消。熊希齡向記者聲明,和平期成會:一、不帶政派臭味;二、以運動和平為範圍,和平恢復後,會即撤廢;三、絕對不為野心家所利用。

1918年10月23日,熊希齡、蔡元培、張謇等人發起組織了“和平期成會”。同時將和平促進會取消。熊希齡向記者聲明,和平期成會:一、不帶政派臭味;二、以運動和平為範圍,和平恢復後,會即撤廢;三、絕對不為野心家所利用。
10月28日,和平期成會在北京開籌備進行會,決定在各省設立和平期成會分會。30日又開談話會,決議提出綱領:本會以抒民意,促成和平為宗旨;本會隨時以文字或演說,宣達國民渴望和平之心理;隨時以函電或派專員對各方當局為同等之勸告;凡中華民國男子年滿25歲以上贊成本會宗旨,經本會會友介紹,得為本會會員;本會由各地會員分地籌設,在某地即名某地和平期成會;各會經費各由發起人分擔,不得向一般人募集;本會至和局成立之日即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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