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2003年城市改造建設項目落實方案

為了做好以“六大亮點”及重點基礎設施改造建設和“四大綜合整治工程”為重點的各項城市改造建設工作,以優異的成績和嶄新的城市面貌迎接自治區“兩個文明”建設現場會在我市召開,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呼黨辦通[2002]109號檔案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已經確定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總要求及“迎會”各項任務的實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組織領導

市委、市政府為了加強集中統一領導,決定成立呼和浩特市2003年城市改造及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柳 秀(市委副書記、市長)

常務副組長:王 剛(副市長)

副組長:杭桂林(市委副書記)

王振義(市委副書記)

楊靜平(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王素毅(市委常委、副市長)

蘭恩華(副市長)

揭新民(副市長)

劉承恩(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杭桂林同志兼市容市貌綜合整治及便道鋪裝綜合整治督導組組長;

王振義同志兼繞城公路建設和資金籌措負責人,並為新市區建設督導組組長;

楊靜平同志兼建築物“穿衣戴帽”綜合整治及亮化工程督導組組長;

王素毅同志兼資金籌集負責人;

蘭恩華同志負責城市管理及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拆臨拆違整治工作;

揭新民同志負責城市規劃並配合王剛同志抓好商業街、景觀街、旅遊景點和重點公共建築物的規劃、設計及景觀效果的審核、把關;

劉承恩同志負責配合蘭恩華同志抓好城市管理及市容市貌、拆臨拆違、環境衛生整治工作。

城市改造建設項目責任落實

2003年的城市改造建設工作,首先要突出抓好機場路——東風路道路改擴建、“兩河”綜合整治、新市區及開發區建設、住宅小區建設、廣場建設及重點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一)“六大亮點”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1、機場路——東風路道路改擴建亮點工程
完成南北輔道、立交橋的配套工程和綠化景觀帶建設;完成東風路便道鋪裝、停車場及道路綠化建設。機場路實施單位:市交通局,責任人:雲普選,具體負責人:陳剛;東風路實施單位:市建委,責任人:邸明德,具體負責人:李恆恆(項目負責)、王林祥(道路施工)、榮國珍(道路綠化)、劉清河(道路亮化)。
2、“兩河”綜合整治亮點工程
按照扎達蓋河、哈拉沁河兩條河道景觀整治規劃,一期工程在“兩個文明”建設現場會前必須完成各2公里範圍內改造的景觀建設和蓄水工程,形成主要河段景觀效果。實施單位:市水務局,責任人:李建平,具體負責人:張民兵、馬文文。

3、新市區及開發區亮點工程
(1)金橋新市區
完成分區規劃、市政設施規劃並形成展示廳,基本建成新市區範圍內的二環路,基本完成4平方公里起步區的供水、排水、供電、熱力、供氣主管網和主要幹道等工程建設。2平方公里起步區和賽罕區工業園區建設初見成效。實施單位:城發公司、市規劃局、繞城公路指揮部、賽罕區政府,責任人:邸明德、趙俊生、劉潤民、邢燕菊。
(2)如意開發區
完成騰飛路、四緯路、遠五緯路、遠經二路、機場路組成的環線建設工程,及如意廣場的配套完善和區內環境的美化、綠化、亮化等景觀建設。實施單位:如意開發區管委會,責任人:雲公和。
(3)金川開發區
完成金七道、蒙吉利路、豐林路等5條道路的路網建設工程及 區內綠化、美化、亮化等景觀建設。實施單位:金川開發區管委會, 責任人:雍生壽。

4、商業街改造亮點工程
(1)中山西路商業街
按商業街展示要求,基本完成現已建成建築物主體的外立面裝修,原有舊建築物的綜合整治,道路改造建設和便道硬化、綠化、美化工程,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回民區政府,責任人:劉潤民、崔世 清,具體負責人:周強、劉衛平、李恆恆、榮國珍。
(2)東影南街商業景觀街
完成道路、便道、綠化、美化建設及沿街兩側的建築物景觀整治,實施單位:市規劃局、賽罕區政府,責任人:劉潤民、邢燕菊,具體負責人:周強、沈東平。

5、廣場建設亮點工程
市政中心廣場建設由市園林局負責實施,責任人:榮國珍,具體負責人:董志勤;市四區區政廣場建設及配套完善由各區政府負責實施,責任人:吳安俊、崔世清、雲建東、邢燕菊。
城市廣場改造建設工作由市建委負責協調、督查,督導負責人:邸明德,督導員:楊祥。
6、住宅小區亮點工程建設
完善人和小區、橋華世紀村、都市華庭、學府花園、芳汀花園等 小區建設工程。實施單位:市房產局,責任人:張和平,具體負責人:司宏社。

7、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建設
(1)天然氣入呼及配氣管網擴建工程基本完成天然氣入呼門站建設及一期工程需要的主管網改造建設;配合道路改造建設,完成新城東街等10條主、次幹道,新生街等17條小街巷道路的配氣管網改造建設。實施單位:呼市煤氣化總公司,責任人:杜雄勇,具體負責人:程鵬。
(2)城市給、排水管網改造建設工程
給水管網改造建設工程。完成鄂爾多斯路等7條主、次幹道,一工具機西巷等7條小街巷道路給水管網配套建設。實施單位:市水務局,責任人:李建平,具體負責人:郝黨政。
排水管網改造建設工程。完成石南路等10條主、次幹道,出版社西巷等7條小街巷道路雨、污水管道配套建設。實施單位:市水務局,責任人:李建平,具體負責人:張志堅、董月生。
(3)城市集中供熱工程
集中供熱二期工程。完成擴建200萬平方米供熱面積的配套管網及熱力站建設工程,完善熱源廠廠區景觀建設。實施單位:城發公司,責任人:趙俊生,具體負責人:張瑞平。
集中供熱三期工程。續建供熱配套管網及熱力站建設工程。實施單位:內蒙古電力公司科林公司,責任人:趙明,具體負責人:王世偉。

(4)“引黃入呼”供水工程
續建日供水能力15萬噸配送管網建設工程,完善金河水廠廠 區景觀建設。實施單位:市水務局、引黃工程項目部,責任人:李建平,具體負責人:郝黨政、王海生。
(5)污水處理場配套建設工程
完成污水處理場場區景觀建設。實施單位:市水務局,責任人:李建平,具體負責人:張世平。
(二)“四大綜合整治”及火車站站前廣場改造工程
在重點實施“六大亮點”及重點設施建設工程的同時,要切實 抓好道路整新、街景整治、綠化裝飾、城市亮化四大綜合整治及火車站站前廣場改造工程,全面改善現有建成區的整體形象。
1、道路整新
(1)抓緊完成續建道路工程
完成上年接轉續建的16條主、次幹道改造建設工程,由市建 委負責組織協調、督查,督導負責人:邸明德。由市交通局、城發公司和市政管理局負責實施,責任人:雲普選、趙俊生、李恆恆。
(2)搞好新開工的主次幹道改造建設
新開工建設的17條主、次幹道由市建委負責組織協調、督查, 督導負責人:邸明德,督導員:楊祥。其中:石西路等7條路的實施 單位:城發公司,責任人:趙俊生,具體負責人:史繼文;車站東西街 等7條道路的實施單位:市政管理局,責任人:李恆恆,具體負責人:王秀蘭;奮進路東延伸段、哲里木北路2條道路改造建設的實 施單位:新城區政府,責任人:吳安俊,具體負責人:賽青克;石南路 道路改造建設實施單位:玉泉區政府,責任人:雲建東,具體負責人:榮忠厚。

(3)積極組織繞城公路的建設
實施單位:繞城公路指揮部。
(4)繼續改造建設40條小街巷 新城區負責氣象局西巷等8條道路的改造建設,責任人:吳安 俊,具體負責人:賽青克;回民區負責三順店東巷等12條道路的改 造建設,責任人:崔世清,具體負責人:劉衛平;玉泉區負責大召前 街等12條道路的改造建設,責任人:雲建東,具體負責人:榮忠厚; 賽罕區負責展西路南延伸段等8條道路的改造建設,責任人:邢燕 菊,具體負責人:沈東平。 新開工的小街巷改造建設工程由市政府舊城區改造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督查,督導負責人:樊衛國,督導員:張允中。

(5)便道綜合整治
市建委牽頭組織落實東風路、錫林南路等52條主次幹道便道鋪裝組修,督導負責人:邸明德,督導員:楊祥;市政管理局負責實施東風路、鋼鐵路(東段)等45條,責任人:李恆恆,具體負責人:王秀蘭;城發公司負責實施錫林南路(南段)等7條,責任人:趙俊生,具體負責人:史繼文。 新城區政府負責實施巨隆昌街等68條道路便道的綜合整治 鋪裝及與街巷相銜接的支巷、通道和單位出入口的修復整治。責 任人:吳安俊,具體負責人:賽青克。 回民區政府負責實施烏蘭恰特西街等58條道路便道的綜合 整治、鋪裝及與街巷相銜接的支巷、通道和單位出入。的修復整 治。責任人:崔世清,具體負責人:劉衛平。 玉泉區政府負責五塔東街等51條道路的便道綜合整治、鋪裝 及與街巷相銜接的支巷、通道和單位出入口的修復整治。責任人:雲建東,具體負責人:榮忠厚。 賽罕區政府負責東影南街等51條道路的便道整治、鋪裝及與街巷相銜接的支巷、通道和單位出入口的修復整治。責任人:邢燕菊,具體負責人:沈東平。市道路便道整治督導組組長:杭桂林(市委副書記),副組長:王剛(副市長),成員:楊雲峰(市政府副秘書長)、邸明德、樊衛國、 康存耀、榮國珍。 進度質量督查組組長:張允中,副組長:王濟業,成員:孔繁淳、王太平。 便道綜合整治、鋪裝工作任務,已於2002年10月9日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城區道路便道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做了安排。

2、街景整治
城市改造建設所涉及的街景整治重點是對主要街道臨街建築物的“穿衣戴帽”綜合整治,即對現有建築物外立面裝飾整治重點地段屋面平頂改坡頂,重點建築物用燈光裝飾。由市委督查領導小組負責督查,督查組組長:楊靜平(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督導員:蘇日勒格(市委副秘書長)。建築物立面清洗、粉刷、裝飾、“平改坡”及亮化工程的設計規劃和整治標準由規劃局負責,責任人:劉潤民。市人民政府舊城區改造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改造整治的組織協調工作,具體負責人:樊衛國;屋頂改造整治質量督查組組長:張四仁,副組長:陳雲飛。成員:何存、楊蒙生、崔志、劉建華。屋頂改造整治設計審查負責人:郭永恆。屋頂改造整治產品材料認證負責人:程漢昱。
“穿衣戴帽”綜合整治工程應本著有計畫、有重點、有步驟的原則分批實施。
(1)建築物屋頂改造整治
第一批屋頂改造整治的重點地段是博物館周圍、新華廣場周邊、伊利廣場周邊,東風路、新城東西街、新華大街、中山路、昭烏達路、新城南北街、呼倫路、通道街、烏蘭察布西路、東影南街和南茶坊十字路口等主要路段的重點建築物。實施單位:市四區政府,責任人:吳安俊、崔世清、雲建東、邢燕菊,具體負責人:賽青克、劉衛平、榮忠厚、沈東平。

(2)建築物立面整治
完成主次幹道及重點小街巷所有臨街建築物外立面實施清 洗、粉刷,必要時進行重新裝飾。
重點抓好東風路、新城東西南北街、新華大街、鋼鐵路、中山 路、昭烏達路、車站東西街、呼倫路、興安路、石羊橋東西路、諾和木 勒大街、海拉爾路、金海大道、構件街、大學路、通道街、賽罕路、烏 蘭察布路、錫林路、大南大北街、公園東西路、展東路、烏蘭恰特東 西街、藝術廳南北街、南北馬神廟街、正白二甲街、星火巷、人民南北路、迎賓南北巷、通順東西街、大召前街、五塔寺后街、文化宮街、東影南街、地質南北巷、郵校南北巷、新建東西街、三十六中前街等路段的臨街建築物立面清洗、粉刷或重新裝飾工程。臨街建築物的立面整治工作由市四區政府負責實施,責任人:吳安俊、崔世清、雲建東、邢燕菊,具體負責人:郭秋召、劉衛平、劉永義、沈東平。 (3)“穿衣戴帽”綜合整治工程及公共建築物的樓宇亮化工程具體任務另文下達,其他以呼黨辦通[2002]122號檔案為準。
3、綠化裝飾
(1)主幹道道路綠化
機場路——東風路景觀大道綠化建設。機場路南北兩側綠化景觀頻寬分別按26.25米和28.5米安排,綠化總面積38公頃;東風路綠化工程,根據道路兩側現狀,東段設定寬度為6—8米的綠化帶,西段栽植行道樹。出城口綠化。重點建成呼清路出城口、金海路出城口、鋼鐵路出城口、昭烏達路出城口、賽馬場路出城口、錫林南路出城口的綠化工程。
“五橫五縱”道路綠化建設。實施全市海東路等28條主幹道和公主府環島等4個環島的建設。
(2)四大公園及遊園的綠地改造建設
青城公園綠化建設。計畫對青城公園實施四項改造工程,即:園內電增容、電網改造及亮化,給水系統改造,園內綠地改造及美化,園容園貌整治。
滿都海公園改造建設。計畫對其園內開展三項改造工程:園容園貌整治、園內電路改造及亮化、綠地改造。
公主府公園改造建設。計畫對公主府公園實施三項建設工程:綠地改造、園容園貌整治、電網改造及亮化工程。北郊帶狀生態園續建工程。啟動北郊生態公園建設,主要內容:水井配套及低壓給水管道鋪設,配電系統,遊園管理設施及綠化工程。
遊園改造建設。綜合改造整治八一遊園、四千米遊園、烏蘭察布遊園、環保遊園、博物館遊園、先鋒遊園及亮化裝飾工程。

(3)市四區園林綠化建設。
主要是區管道路綠化、遊園綠地改造、區政廣場建設、花壇花街建設、園林示範小區建設、垂直綠化建設和拆牆透綠建設等7項內容。
市級園林綠化工程的實施單位:市園林局,責任人:榮國珍,具體負責人:董志勤。
市四區園林綠化工程的實施單位:市四區政府,責任人和具體負責人:新城區:吳安俊、郭秋召;回民區:崔世清、劉衛平;玉泉區:雲建東、劉永義;賽罕區:邢燕菊、沈東平。
其他以呼園林辦發[2002]34號檔案為準。
4、城市亮化
包括主、次幹道的路燈改造及主、次幹道沿街主要建築亮化、廣場遊園亮化、街景亮化等工程,要按照點、線、面(景點、路、景區)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對主、次幹道和沿街建築亮化與廣場遊園亮化、街景亮化,形成重點醒目、明暗適宜、合理協調、和諧統一,並富有特色的夜景照明效果。
(1)路燈工程
改造建設鋼鐵路、呼哈路南段、中山路、公園東路、公園南路、新城東街、烏蘭察布中路、車站東西街、金海路、石西路、光明路東段、東影南北街、光華街、大學東路東段、大南大北街等18條路的路燈,同時,與主、次幹道垂直連線的主要小街巷安裝路燈。
(2)沿街建築亮化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城區主要街道及重點區域實施亮化工程的通告》(呼政發[2002)49號)精神,城市主要幹道臨街重點建築物都要搞美化裝飾,重點做好東風路、新城東西街、中山路、呼倫路、新華大街、通道街、新城南北街、東影南街、車站東西街、昭烏達路、錫林路、烏蘭察布西路等路段兩側公共建築物、各類商業、服務業店鋪的美化裝飾,並在開會期間要求臨街一側的室內外照明設施全部開啟亮化。
(3)廣場遊園亮化
要在四千米遊園、烏蘭察布遊園、博物館遊園、都市華庭遊園、環保遊園等以及建成的所有廣場實施燈光造景。
(4)中心街景亮化
城市中心的中山路、新華大街、錫林北路、呼倫路,在綠帶中安裝燈光裝飾,配合路燈沿街亮化形成中心亮化景觀區域。同時要用燈光裝飾鼓樓立交橋,新城北街、呼倫路和賽罕路3座公鐵立交橋及中山路人行過街天橋。
5、火車站站前廣場改造和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
完成呼和浩特火車站站前廣場和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工作,由呼和浩特鐵路局負責實施,責任人:鄭明理,具體負責人:索河、王惠川。
(三)平房、危舊房改造
拆遷改造平房、危舊房屋40萬平方米,由市人民政府舊城區改造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督導負責人:樊衛國,具體負責人:張允中。其中,新城區政府負責完成6萬平方米,責任人:吳安俊,具體負責人:賽青克;回民區政府負責完成14萬平方米,責任人:崔世清,具體負責人:劉衛平;玉泉區政府負責完成14萬平方米,責任人:雲建東,具體負責人:榮忠厚;賽罕區政府負責完成6萬平方米,責任人:邢燕菊,具體負責人:沈東平。
(四)市容環衛設施建設及配置
新建改建水沖公廁31座;新建垃圾轉運站12座,配置果皮箱2000個,垃圾清運車8台,吸糞車4台,自卸車4台,壓縮車4台,手推車400輛,垃圾貨櫃20個。組織落實單位:市容局、市四區政府,責任人:康存耀、郭秋召、劉衛平、劉永義、沈東平。

(五)主要街道兩側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清理整頓
在城區東風路、新城東西街、新華大街、鋼鐵路、中山路、昭烏達路、新城南北街、車站東西街、呼倫路、石羊橋東西路、海拉爾路、金海大道、構件街、諾和木勒大街、通道街、賽罕路、烏蘭察布路、大學路、錫林路、大南大北街、公園東西路、烏蘭恰特東西街、藝術廳南北街、南北馬神廟街、正白二甲街、人民南北路、迎賓南北巷、通順東西街、大召前街、文化宮街、東影南街、地質南北巷、郵校南北巷、新建東西街、三十六中前街等主要道路、景觀街、商業街、旅遊線路兩側已開工興建的工程,如主體結構已完成封頂的建築工程其外裝修工程必須於7月30日前完成,並拆除臨街施工圍牆,清 理施工場地,地面硬化、綠化、美化完畢。主體結構未完工程,在施工期間應按規定做好圍擋,並將施工圍牆美化,不得影響街道的景 觀效果。2003年位於上述道路兩側開工的建設工程,混凝土工程不許搞現場攪拌,一律採用商品混凝土(即:工廠預拌混凝土),此項工作由市建委負責督察檢查,督導負責人:張四仁,實施執法監督檢查單位:市建築市場執法監察隊,責任人:李向榮。
(六)道路交通設施建設
增設巴彥淖爾路與光明路交叉路口等11處路口的信號燈;安 裝內蒙黨委路口等20處路口的人行橫道燈;更新舊城北門等19 處路口的舊燈桿、燈具;原有43處交通違章處罰點,拆除23處,更 新改造20處;43條主幹道和57條次幹道更換1900面交通標誌;施劃全市100條主次幹道的分道線,施劃336處人行橫道線,施劃 297條小街巷交通標線。實施單位:呼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責任人:郝映平。
2003年城市改造建設項目落實工作總負責人:王剛(副市長);主次幹道建設、整新、綠化、亮化工程的負責人:邸明德;小街改造建設及便道鋪裝整治工程和平房、危舊房改造建設、屋頂整治改造負責人:樊衛國;“兩河”蓄水景觀整治及城市給排水管網改造建設負責人:李建平;市容整治負責人:康存耀。

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指揮,明確分工,層層負責根據城市改造建設項目落實方案的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均應建立強有力的組織指揮領導體系,已有的組織指揮部門,要更好地發揮作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使城市改造的實施過程始終處於高效、有序的狀態。
市計委、財政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迎會”城市改造建設及綜合整治項目的協調、配合和服務工作。
要繼續貫徹落實“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模式及市區聯動,以區為主”的方式,抓好2003年的城市改造建設工作中的 拆、改、建、管工作。所有項目做好實施預案分析和施工組織設計,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科學擺布,合理安排,逐條逐項分解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層層落實責任制,簽訂《任務責任書》。所確定的任務必須侏質保量完成,不得拖延。

(二)圍繞主題,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發揮優勢
迎接現場會城市改造建設及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必須緊緊圍繞充分展示呼和浩特市“兩個文明’’建設成果和嶄新的城市面貌這個主題,標本兼治,突出抓好“六大亮點”和“四大綜合整治”這個重點,做到高質量、高品位、高水平,精而又精,細而又細,不出任何紕漏。對於具有我市特點的“引黃入呼”供水、污水處理、集中供熱、天然氣配氣工程等優勢項目,必須達到預期效果,能夠展示出現代城市水平。
改造建設和綜合整治項目的確定要本著量力而行的原則,要結合資金、工期、效果諸因素綜合考慮,不得盲目確定改造建設項目,拉長戰線,影響自治區“兩個文明”建設現場會的城市總體形象。
(三)加大輿論宣傳力度,廣泛動員全社會支持
2003年的城市改造工作,既是迎接全區“兩個文明”建設現場會在我市召開,樹立城市新形象的重要舉措,又是整體改善城市環境,為廣大市民創造便捷、舒適、優美的工作、生活和人居環境的辦實事工程、民心工程。要開動一切宣傳機器,加大宣傳力度,尤其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以正確的輿論導向將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良好願望和措施廣泛宣傳,消除誤解,使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知情、理解、支持和參予,形成合力,協調推進。
鼓勵主要街道兩側臨街單位,積極主動地按照市政府的統一 要求、統一標準,自行組織進行建築物立面的裝飾美化、亮化和屋面的坡屋頂改造或清理整頓及門前的硬化、綠化工作。對於做得好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將給予獎勵。
(四)嚴把工程質量和安全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
必須強化質量和安全意識,加大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健全嚴格的工程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從“人、機、料、法、環”等方面加強監督檢查,關鍵程式實行旁站式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安全,確保不出質量和安全事故。在此基礎上各項建設任務必須於2003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不得甩項,不得延誤。各承建單位必須以7月30日為最後期限倒排工期,合理組織改造建設工序安排,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這是落實此項工作的第一要務。

(五)加大籌資力度,基本保證資金供給
要加大力度多渠道、多方位、多元化籌集資金,確保所需基本資金的基本供給,以使城市改造建設、綜合整治工程順利實施。“迎會”城市改造建設及綜合整治項目所需的資金來源採取市財政補貼、爭取上級財政支持、啟用房屋維修基金、各區政府自籌、組織社會集資、經營城市、市場運作融資等方式籌集。市財政補貼資金由市政府城改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掌握、集中使用,根據城市改造建設、綜合整治工程的質量、進度情況綜合調劑,合理分配。
(六)形成激勵競爭機制,鼓勵大幹快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003年的城市改造建設工作,是城市大規模改造建設的關鍵一仗,是一項政治任務,各區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把此項工作作為“兩個文明”建設現場會在我市召開之前一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和主要工作抓緊抓好。市委、市政府已把此項工作列為對各區四大班子和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加以考核。要用“三個代表”的標準來衡量各級領導幹部對待此項工作的態度和實績,並要實施獎勵、懲戒制度。

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
從2002年底至2003年3月15日,為前期準備階段,必須完成調查摸底,項目論證,計畫安排,任務落實,組織動員,規劃設計,工程承發包,施工組織,施工準備等工作。
(二)實施階段
從2003年3月15日至2003年7月15日,為城市改造和市容市貌綜合整治全面實施階段,3月15日各項工程全面開始施工,配合道路改造建設的各類管道、管線及線桿移位工程必須於5月30日前完成,所有項目必須於7月15日前全部完成。
(三)檢查驗收階段
從2003年7月15日至7月30日為檢查驗收階段,由市領導組織各領導小組、督導組對各項改造、綜合整治任務的完成和工作效果進行檢查驗收。
(四)總結表彰階段
在自治區“兩個文明”建設現場會結束後的適當時間召開全市。
城市改造和市容市貌綜合整治總結表彰大會,通報情況,對完成任務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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