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龍[華南虎照片造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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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龍[華南虎照片造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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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龍,男,鎮坪縣農民。其用數位相機和膠片相機拍攝的華南虎照片於2007年10月被陝西省林業廳公開,照片真實性受到來自網友、虎專家、法律界人士中科院專家等方面質疑,並引發中國乃至世界的關注。2008年6月底,政府宣布周正龍拍攝虎照造假,13位大小官員受到處分;11月17日,周正龍因詐欺和私藏槍枝彈藥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宣告緩刑三年。2010年5月初,周正龍被法院帶走,經調查證實,周正龍已被安康中院裁定取消緩刑,收監服刑。於2012年4月27日刑滿出獄。 2015年2月,周正龍向義烏警方寄出一份針對義烏商人駱光臨的刑事控告書,要求警方徹查駱光臨“年畫虎”來源,並追究其誹謗誣陷自己的刑事責任。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周正龍 周正龍

出生在鎮平縣上竹鄉的一個農民家庭的周正龍,父親是一個獵人。1980年,他搬到了文彩村,成為一位“上門女婿”。2007年10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聲稱周正龍拍到了野生華南虎的照片,照片多達70餘張,陝西省林業廳經“鑑定”認為照片真實,並獎勵周正龍人民幣2萬元。圍繞著照片的真假,媒體、專家、公眾質疑的聲音從網路上洶湧而起。後在大量證據表明華南虎影像是不真實的情況下,周正龍本人仍堅持老虎是真的。而省有關部門也稱經鑑定,照片中的老虎是真的。

炮製照片

周正龍 周正龍

2007年10月3日,中國安康市鎮坪縣城關鎮文采村村民周正龍宣稱於神洲灣拍攝到瀕危動物野生華南虎的照片。省林業廳於當月10號確認照片所拍確為華南虎。但照片公布後,照片和其中老虎的真實性受到了許多質疑。2007年11月,照片中的老虎被發現與一張年畫上的老虎極為相似,而因該年畫生產於2002年,照片中老虎的真實性受到了更多強烈質疑。但陜西省林業廳相關官員堅持照片老虎為真,引發網民和民眾的強烈質疑,並對政府的公信力產生懷疑。2008年6月29日陝西省政府新聞發布會通報周正龍所拍攝照片中“老虎”實為老虎紙畫。參與“華南虎照片事件”調查的陝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白少康說,周正龍2007年10月3日拍攝的華南虎是老虎畫。

據白少康介紹,公安部門在調查中對‘拍虎’現場重建後證實,周正龍拍攝時距“虎”最近距離約3.9米,最遠距離約10.5米,從根本上推翻了周正龍拍攝活體野生華南虎真實性的基礎。在後來的偵查中,周正龍交代了其為騙取錢財用老虎畫拍攝華南虎照片的犯罪事實。

據周正龍交代:2006年為陝西省華南虎調查隊做嚮導期間,周正龍聽調查隊隊員講,如果能拍到華南虎的足跡、糞便、毛髮,便可得到千元至萬元的獎勵;拍到活體野生華南虎照片,就可得到100萬元以上的獎勵,對其觸動很大。特別是2007年8月前後,鎮坪縣政府對其做調查隊嚮導頒發了榮譽證書和1000元獎金,更加刺激了周正龍拍攝虎照,獲取利益的欲望。

根據周正龍的供述,省的公安人員從其家中提取了其2007年10月3日拍攝假虎照時所用的老虎畫和木質虎爪模具1個。從為其提供老虎畫的曹某家中提取了同時購買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畫。

庭審實錄

2007年

周正龍 周正龍

10月12日。省林業廳宣布陝西秦嶺發現華南虎,並公布據稱為陝西安康市鎮坪縣城關鎮文采村村民周正龍2007年10月3日拍攝到的華南虎照片。

10月19日。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種子植物分類學創新研究組首席研究員傅德志,稱自己以一個從事植物研究二十餘年的權威科學家的身份,“敢以腦袋擔保”照片有假。

10月23日。周正龍隨身攜帶底片,和陝西省林業廳相關負責人一起,赴國家林業局當面匯報。

10月24日。國家林業局決定組織專家赴當地進行野生華南虎資源狀況專項調查。

10月25日。國家林業局新聞辦公室主任、新聞發言人曹清堯表示:“照片真假需要照片方面的權威來認定。當地有沒老虎,到底該不該建自然保護區這是國家林業局該管的事。政府不能越位。”

10月29日。省林業廳展示了周正龍拍攝的野生華南虎的膠捲(負片)、用膠捲沖洗放大的彩色照片,以及用數位相機拍攝的部分照片。當天,國際野生動物保護組織首次就華南虎照片事件發表聲明,稱照片中華南虎的反應不合常情。

10月30日。陝西省林業廳官方稱,林業廳目前也沒有接到任何正式的對華南虎的質疑。

11月8日。曾打過多個公益官司的青年法律學者郝勁松在向國家林業局發出行政複議申請,要求國家林業局對陝西省林業廳的失職行為以及周正龍的造假欺騙行為進行查處,並要求國家林業局必須委託專業機構對照片一一鑑定。

11月11日。世界科學雜誌《科學》正式刊出極具爭議的華南虎照片,但該雜誌並未對照片真假下定論。

11月15日。媒體透露,國家林業局4位專家到達鎮坪縣,開始對華南虎存在真實性的考察。

11月16日。一網友稱“華老虎”的原型實為自家牆上年畫。同時,義烏年畫廠證實確曾生產過老虎年畫。

11月20日。寶雞律師正式向西安市公安局舉報周正龍。

11月21日。省林業廳首次回應年畫老虎,建議通過刑事調查等渠道解決年畫老虎與周正龍拍攝的照片之間引發的爭議。

周正龍 周正龍

12月2日。來自六個方面的鑑定報告和專家意見匯總認為虎照為假。

12月3日。省林業廳發表聲明,未就照片鑑定做出回應。

12月4日。國家林業局稱,華南虎照片中的老虎是真是假,是否是活體,都難以評估該地區野生華南虎的生存狀況;國家林業局不會“越位”鑑定華南虎照片的真偽。

12月10日。青年法律學者郝勁松向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遞交訴狀,狀告國家林業局。郝勁松在訴狀中請求法院撤銷國家林業局此前對他作出的行政複議不予受理決定書,並請求法院判令國家林業局受理其提出的複議申請。

12月18日。媒體報導,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郝勁松申請複議的行為並非具體行政行為,其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為由,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訴。

12月19日。林業局保護司司長卓榕生在國家林業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國家林業局已要求陝西省林業廳委託國家專業鑑定機構對周正龍所拍攝的華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進行鑑定,並如實公布鑑定結果。當日,陝西省林業廳信息宣傳中心主任關克表示,陝西省林業廳已正式收到了國家林業局指示。林業廳正在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林業局的指示,委託公眾認可的鑑定機構對華南虎照片進行重新鑑定。

12月20日。媒體報導,有網友爆料稱:2007年1月、2月間,鎮坪縣林業局曾向陝西省林業廳派遣的華南虎調查隊送禮送錢。次日,鎮坪縣林業局局長覃大鵬向媒體回應:“賬本一事是對鎮坪和華南虎調查隊的誣陷。”

12月24日。郝勁松正式向北京市高院提起訴狀,請求指定北京市二中院受理訴國家林業局一案。

12月27日。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新聞辦主任曹清堯在新華網作線上訪談時表示,華南虎照片的鑑定工作已取得了突破性的一步。陝西林業廳根據國家林業局和陝西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已經將照片送到了國家權威機構來進行鑑定。廣大網民、廣大公眾很快就會知道“虎照”的真偽。

12月29日。鎮坪林業局一位陪同國家林業局上山尋虎的動管站技術人員張斌報料,國家林業局的專家們在鎮坪再次發現虎訊、虎蹤數起,其中包括一百多個疑似華南虎腳印,以及一副完整的疑似華南虎幼崽骨架等。

2008年

1月7日。事件中被認為是華南虎原始圖像來源的年畫虎生產商駱光臨向浙江義烏市人民法院遞交訴狀,狀告周正龍與關克侵犯名譽權,要求周正龍公開道歉並賠償一萬元,要求關克公開道歉並賠償兩萬元。

2月4日。陝西省林業廳就“草率發布發現華南虎的重大信息”發出《向社會公眾的致歉信》。致歉信說,“在缺乏實體證據的情況下,就草率發布發現華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廳存在著工作作風漂浮、工作紀律渙散等問題。”當天另有訊息稱,國家林業局某官員私下透露,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朱巨龍已在2月3日被停職。

2月20日。媒體報導稱,國家林業局一位官員透露:虎照二次鑑定尚未開始。

3月10日。在媒體追問下,朱巨龍證實,自己還在上班,工作也沒有調動。針對全國“兩會”上華南虎形成的輿論焦點,朱巨龍笑稱,自己沒有什麼壓力。

4月10日。媒體披露,矗立在陝西鎮坪縣街頭的巨幅廣告牌:“游自然國心、聞華南虎嘯、品鎮坪臘肉”,已經被悄然撤換。

5月8日。美國著名華人刑偵專家李昌鈺博士在福建一場專題演講中,否認了“華南虎”照片的真實性,並說:“照片後期處理得相當好,我只能說咱們中國農民很不錯,PS的水平太高了。”

5月12日。學者郝勁松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向國家林業局遞交申請,要求公開“虎照”信息。

5月26日。媒體披露,針對浙江義烏市威斯特彩印包裝有限公司訴周正龍與陝西省林業廳宣傳中心主任關克名譽權糾紛案件,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終審裁定周正龍提出的級別管轄異議不能成立,駁回抗訴。此前,關克的抗訴已被金華市中院駁回。義烏市法院將啟動華南虎照案件庭審。

6月17日。國家林業局針對郝勁松要求公開關於華南虎照片信息的申請進行了答覆,稱“陝西鎮坪華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委託國家專業機構進行鑑定”,但對於二次鑑定何時結束並未答覆。

6月24日。省林業廳一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周正龍已於兩周前因“私藏違禁物品”被陝西警方帶走。知情人聲稱,周已經向警方坦白了作假的過程,該虎照的原型確實只是一張老虎圖片。

6月26日。被視為“挺虎派”重要人士的北京師範大學劉里遠教授向媒體稱,周正龍於2008年4月拍到了華南虎的清晰腳印。

6月29日。省政府新聞發言人、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監察廳的負責人向公眾通報“華南虎照片事件”調查處理情況。經查證,周正龍用老虎畫拍攝假虎照,還用木質虎爪模具在雪地捺印假虎爪行騙。他已被公安機關以涉嫌詐欺罪報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此案涉及的十三名人員分別受到不同程度的處分,其中省林業廳副廳長孫承騫、朱巨龍被免職,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處長王萬雲、信息宣傳中心主任關克被撤職。

周正龍 周正龍

6月30日。省人民政府決定召開省政府工作部門、直屬機構處長以上幹部會議,通報省林業廳等單位在“華南虎照片事件”中所犯的嚴重錯誤以及對相關公務人員的處理決定。

9月27日,“周正龍案”將在旬陽縣法院開庭。合議庭評議認為,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周正龍所犯詐欺罪、非法持有彈藥罪罪名成立。應數罪併罰,其詐欺所得應返還,軍用子彈應予沒收。周正龍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11月17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安康市中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庭審過程共歷時十三個小時。作出最終裁定:判周正龍犯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犯非法持有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期三年執行,並處罰金兩千元人民幣。所得兩萬元獎金上交省林業廳。判決書將在五日內下達。

2010年

4月30日 周正龍被法院裁定撤銷緩刑,收監服刑。至於撤銷緩刑的依據,是周正龍在緩刑期間違反了相關監管規定。

2012年 

4月27日,周正龍刑滿釋放。

獄中生活

周正龍在服刑期間始終不認罪。他入監以後,性格孤傲,很少和同監室的人主動交流。即使別人談及華南虎事件,或者以此事件開玩笑,周正龍自己從不談及此事,也不理睬別人的玩笑。因年齡較大,周正龍經常從事一些簡單室內的工作。在兩年多的勞動改造中,周正龍表現一般。勞動改造時經常以生病等為由不參加體力勞動。

刑滿出獄

因炮製“華南虎照”獲刑兩年半的鎮坪縣農民周正龍,2012年4月27日已從富平監獄刑滿釋放。該監獄教育科科長芮某稱,周正龍已於7時許辦好出獄手續,由監獄派出的警車送回鎮坪。

繼續找虎

剛刑滿出獄

周正龍稱它拍到的腳印寬14厘米 周正龍稱它拍到的腳印寬14厘米

因被控發布發現華南虎虛假訊息而入獄的陝西鎮坪農民周正龍前些日子剛剛刑滿出獄,又再次上山找虎。日前,有媒體披露了由周正龍提供的5張照片,照片裡,有一些疑似大型動物的足跡。此訊息一傳出,迅速引來眾多網友圍觀。

為了捕捉可能出現的野生虎影像,深圳一家通訊公司捐贈了6台動物監控相機給周正龍。一直高度關注野生虎調查的九江大學胡丹副教授,於6月12日將這些設備專程送往陝西鎮坪周正龍家,並上山教周正龍如何正確使用。周正龍已在山上安裝了2台監控相機。

出獄一年來

周正龍出獄1年繼續尋華南虎 周正龍出獄1年繼續尋華南虎

2013年6月1日訊息,安康市鎮坪縣農民周正龍出獄一年來,多次上山尋找華南虎,為了捕捉到老虎的影像,還在山上安裝了多台動感照相機。5月28日,周正龍再次進入大巴山腹地,去尋找他期待見到的華南虎身影,隨行的記者拍攝下他登山行走和在深山生活的畫面。

由於陝南地區連日陰雨,山間溪水水位暴漲,水流湍急,給登山的周正龍和他的隨行者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然而集隊員和嚮導為一身的周正龍毫無畏懼,身先士卒脫鞋橫渡帶領大家攀石而上,同時還對山林中一處處疑似大型貓科動物留下的印跡做好勘測和記錄。

夜晚,山間溫度低至10攝氏度以下,雨露潮濕,周正龍沒有和同行者一樣住進相對溫暖的帳篷,而是在一撮樹木中搭起簡易“樹床”,他佩戴聲音偵測裝置,懷揣照相機和攝像機,在陰冷和勞累中熬過長夜,由此可見他對尋找華南虎執著的精神和飽滿的熱情。

專家觀點

北師大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劉里遠:這些照片有典型的掌墊和梅花趾印等老虎足跡的特徵。

劉里遠對新快報記者分析稱,那些腳印大都是老虎在斜坡上留下的,因此帶有明顯的滑痕,拍到的第一個腳印上可見四個趾印的滑行痕跡,其中中間兩個腳趾形成長長的滑槽,只有細心觀察,才能辨別出是老虎的腳印。而有的腳印呈現典型的老虎腳印特徵:後面是品形掌墊,前面是四個梅花趾,深深陷入泥土中。那些陳舊的腳印,有的仍然可以看到典型的老虎腳印特徵,而有的殘缺腳印則只能從局部辨別出老虎的特徵。

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羅述金教授:我不相信大巴山還有野生虎。據一位曾與其有過辯論的學者稱,羅述金的觀點是:不相信大巴山還有野生虎,“有也不會有可持續的種群了。”

出山找虎

周正龍,陝西鎮坪縣農民,2007年其拍攝的華南虎照片被陝西省林業廳公開後遭質疑作假。時隔八年,周正龍告訴法制晚報記者,他用安裝在樹林裡的動物監測相機再次拍到了老虎的左前掌以及多張留在雪地、泥土中的腳印。周正龍在出獄後繼續上山追蹤老虎的蹤跡,談起當年的華南虎照片事件,他仍然堅稱:“這個事我千真萬確沒做假。”他向記者表示:“我一直都會在山上找,到死都不會停,我要證明我的清白。”

2015年2月10日上午周正龍還會向最高人民法院遞交刑事申訴狀。申訴狀例認為當年指控周正龍造假翻拍年畫虎一案“是司法介入錯誤、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是錯捕錯審錯判的大冤案,對申訴人和社會都造成了嚴重後果,應予以儘快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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