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岩[東風創普汽車公司原銷售部部長]

人物介紹

吳岩,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東風創普汽車公司原銷售部部長。法院認為,吳岩身為公司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109.75萬元,屬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沒收違法所得109.75萬元,上繳國庫。

人物事件

2010年至2015年,吳岩曾多次以急用資金為由,向多人索取賄賂。2010年吳岩以急需資金周轉為由,向傑力達公司(東風創普公司的零件供應商)法定代表人黨某索要10萬元。2014年3月,吳岩以其個人信用卡透支19萬餘元急需歸還為由,要求易某幫其歸還透支款,後易某幫吳岩歸還該信用卡透支款19.8萬元。2015年5月,吳岩假借急需歸還銀行貸款的理由,向梅某索要50萬元,梅某為感謝吳岩在擔任東風創普公司銷售部部長期間為其提供的幫助,向吳岩轉款48.95萬元。

此外,吳岩還多次收受汽車經銷商賄賂。2013年春節前,吳岩非法收受矽創公司(東風創普公司的汽車經銷商)法定代表人鄭某給予的人民幣1萬元。2014年春節前,吳岩非法收受新盛橋公司(東風創普公司的汽車經銷商)法定代表人萬某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2010年至2015年,吳岩利用擔任東風創普公司質量部部長、銷售部部長的職務便利,先後索取或非法收受汽車經銷商黨某、萬某、鄭某等人給予的人民幣總計109.75萬元,並為上述人員在汽車銷售等方面提供幫助。

2017年9月2日,吳岩因涉嫌受賄罪,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刑事拘留,同月12日由該院決定逮捕,次日由十堰市公安局張灣區分局對其執行逮捕,羈押於十堰市看守所。

2017年12月5日立案,2017年12月22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2018年12月24日訊息,近日,裁判文書網顯示,東風商用車有限公司東風創普汽車公司原銷售部部長吳岩利用擔任公司質量部部長、銷售部部長的職務便利,先後索取或非法收受汽車經銷商黨某等人給予的人民幣總計109.75萬,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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