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殘疾人聯合會

吉林省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1989年。吉林省殘疾人聯合會為歸口省政府管理,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獨立開展工作、計畫單列的正廳級單位。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地方組織。與政府各部門和市(州)、縣(市、區)政府直接建立業務關係。具有代表殘疾人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履行政府賦予的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的職能。遵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規定,吉林省殘疾人聯合會設主席團和執行理事會。主席團為決策、權力機構;執行理事會為殘聯常設執行機構,負責殘聯的日常工作。

機構簡介

吉林省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1989年3月,作為中國殘聯的地方組織,是集“代表、服務、管理”於一體的省級人民團體。正廳級建制。殘聯的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

主要職責

1、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2、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3、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和殘疾人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4、開展殘疾人康復、勞動就業、扶貧、教育、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區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5、協助省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6、承擔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7、負責對各類殘疾人社會團體組織進行監督和管理。

8、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9、承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人事教育部牌子)

綜合協調本會機關的政務、事務;承擔殘聯繫統內部審計,指導基層殘聯經費預費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全省殘疾人事業的統計和科技工作;負責殘聯繫統人事勞資管理等工作;辦理有關涉外事務;開展法制建設工作;承擔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聯絡部

負責殘疾人組織的自身建設,指導各地殘聯工作,協管地方殘聯領導班子,培訓殘疾人工作者;聯絡、教育、培養殘疾人;調查掌握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組織發放殘疾人證;組織落實福利措施,開展社會保險;承擔省殘聯評議、各類殘疾人協會的日常工作和殘疾人信訪工作。

三、教育就業部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畫;促進殘疾人接受教育,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負責盲文和手語的推廣;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畫;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與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管理盲人按摩和有關輔導工作。

四、康復部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畫;協調和指導殘疾人康復機構的業務工作;開展肢體殘疾康復、視力殘疾康復、聾兒康復、智力殘疾康復、精神病防治康復、社區康復服務和殘疾預防工作;指導殘疾人用品的開發、供應以及相關服務;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康復工作人員培訓;指導殘疾人康復行業協會。

五、宣傳文體部

宣傳殘疾人事業;組織提供殘疾人特需讀物和精神文明產品;開展殘疾人文化、藝術活動;管理和發展殘疾人體育;指導殘疾人文化、體育組織的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助殘活動;承擔省殘疾人事業新聞促進會的日常工作。

六、經濟開發管理部

指導和管理殘疾人聯合會各類企業,參與研究制定殘疾人福利企業事業的優惠政策和規定;開發和管理殘疾人福利基金;指導基層殘聯的基金工作和捐贈事宜的協調、服務;承擔省殘疾人福利基金的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省殘聯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為:省聾兒語言聽力康復中心、省殘疾中等職業學校(省盲人工作指導中心)、省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省殘疾人信息中心)、省殘疾人康復中心(省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

專門協會

吉林省盲人協會、吉林省聾人協會、吉林省肢殘人協會、吉林省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吉林省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 。

社團組織

吉林省殘疾人體育協會、吉林省特奧會、吉林省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促進會、中國獅子聯會吉林代表處、吉林省殘疾人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吉林省全民閱讀協會省殘聯分會。

領導班子

第七屆

名譽主席高廣濱

主席 李悅

副主席

金喜雙、潘宏峰、王琦、於兵、王樹明、徐劍、王凱

執行理事會理事長潘宏峰

副理事長

韓俊華、萬宇(女)、李德富、李正奎、楊磊

第六屆

主 席:隋忠誠

副主席:盛大成(肢)王 琦(盲)於 兵(聾)王樹明(肢)徐 劍(智)左玉明(精)

盛大成 (黨組書記、理事長)

潘宏峰 (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韓俊華 (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萬 宇 (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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