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主要職責為:為各類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提供設施齊全、服務規範的場所;收集、存貯和發布招標投標、政策法規等各類信息;為政府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提供條件;根據縣政府採購辦下達的採購計畫和批准的採購方式,按照規定的採購程式組織招標採購;對進入中心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程式性監管和現場跟蹤,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或管委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