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水利局

3、負責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建設管理和規劃工作;4、負責全市鄉鎮供水和農村人飲畜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和規劃工作;5、負責監督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產,組織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指導水利項目的竣工結算。 三、合山市水電工程管理站研究制定全市水庫、河流的發展規劃和工程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 七、合山市水利物資站負責全市水利物資的供應、保管工作;協助防汛辦做好物資管理工作以及局辦公物的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

合山市水利局是合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地方性的水利管理行政法規,擬訂水利中長期規劃,提出全市水利管理地方項目的建議,根據市政府委託,起草有關水利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擬定全市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並監督實施;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三)擬訂節約用水規劃和具體措施,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四)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得劃分和向飲水區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五)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熱潮,協調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六)對水利資金按計畫進行安排和監督使用。指導水利行業得供水、水電管理的多種經營工作。
(七)呈報中型水利基建項目,編制、審查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水利新技術和新材料的套用;按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組織、指導、質量實施。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和協調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局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檔案、秘書事務、政務信息、信訪接待及縱、橫向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實施勞動工資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表彰獎勵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合山市農村水利建設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農村水利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技術檔案,指導全市水利基本建設;2、負責編制全市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 3、負責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程的建設管理和規劃工作;4、負責全市鄉鎮供水和農村人飲畜飲水工程建設管理和規劃工作;5、負責監督水利工程的施工質量及安全生產,組織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指導水利項目的竣工結算。
三、合山市水電工程管理站
研究制定全市水庫、河流的發展規劃和工程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做好河道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督促、檢查轄區水利工程,協助防汛抗旱辦公室做好汛前和汛末安全檢查工作;做好水利設施的勘測、設計、預算、施工管理工作;完成水利、電力的統計匯報工作。
四、合山市水資源水土保持站
宣傳《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關法規;依法對全市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監督工作,發放取水許可證和審批水土保持方案,負責徵收水保規費和制訂年度水資源使用計畫;做好本市區域內水資源調查、分析、評價,制訂水的中長期計畫、水土保持規劃,監督水土保持措施的實施,協助水電工程管理站指導鄉鎮水利水保站的業務工作。
五、合山市水政監察大隊
宣傳《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關法規;保護水資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有關設施;徵收水規費、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正常水事秩序,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採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協助公安和法務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六、合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編制防汛抗旱年度計畫、經費及物資使用計畫;指導、督促、檢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汛前安全檢查工作,編制水庫汛期運行水位,制訂防汛、抗旱措施;管理使用防汛通訊設施、保障通訊暢通無誤;負責做好汛期值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抗旱服務工作。
七、合山市水利物資站
負責全市水利物資的供應、保管工作;協助防汛辦做好物資管理工作以及局辦公物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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