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穣苴

司馬穣苴

(8)“不佞”,不才的意思。 “臨軍”,來到軍隊。 (11)“軍正”,軍政司,即軍法官。

晉、燕,被齊景公封為掌司馬穣苴管軍事的大司馬,後人尊稱為司馬穣苴。是我國早期的著名軍事家、軍事理論家。司馬穣苴是田完的後代。司馬穣苴所在的齊桓公死後,齊國內部矛盾加劇,國力稍減,失去了霸主地位。


生平簡介

晏嬰,向齊景公推薦了司馬穣苴。晏嬰說:“穣苴系田氏遠族子孫,其人很有才能,長於謀劃,且熟知兵法,文能服眾,武能威敵,如以他為將,必能改變目前的形勢。”齊景公聽了晏嬰的介紹,立即召見司馬穣苴,請他談了有關治軍、用兵的方略和法則。
司馬穣苴在軍事上的傑出見解,贏得了齊景公的讚賞,遂拜他為大將,命他率軍抵禦晉國和燕國的軍隊,穣苴說:“我的身份一貫卑賤,你把我從鄉里中提拔起來,位在大夫們之上,士卒還不擁護,百姓還不信任,人微權輕。我想請你選派一個親近的大臣,又在全國享有威信的人做我的監軍,這樣才好!”景公允許了,就派自己的親信大夫莊賈去擔任監軍。司馬穣苴整軍之後,齊軍面貌立刻改觀,成了紀律嚴明,軍容整肅,令行禁止,悉聽約束的能戰之師。然後,他立即率師出發,奔赴前線。在軍旅中,他對士卒們的休息、宿營、掘井、修灶、飲食、疾病、醫藥,都親自過問和安撫,把供給將軍的全部費用和糧食,都用以搞賞士卒,自己與士卒吃一樣的一伙食。對體弱士卒特別親近。很快就取得了將士們的信任。三天后部署調整軍隊時,病兵都要求同行,士卒都爭著奮勇參戰。晉軍得知這個訊息,就撤兵走了。燕軍得知這個訊息,也回渡黃河而取消了攻齊計畫。司馬穣苴率齊軍乘勢追擊,殲滅部分敵軍,全部收復了已失去的齊國城邑和土地。然後率兵回來。未到國都就解散軍隊,廢除軍令,誓盟之後進入城邑。司馬穣苴
齊景公和諸大夫都到城郊迎接,舉行慰勞部隊的儀式後回到住所。隨後接見穣苴,提升為掌管全國軍事的大司馬。田氏家族在齊國也日益受到尊敬。以後,齊國大夫鮑氏、高子、國子之輩陷害穣苴,在齊景公那裡進讒言,景公罷了穣苴的官,穣苴離職後一心撰寫兵書戰策。不久病發而死。田乞、田豹等由此怨恨高子、國子等。其後田常殺了簡公,盡滅高子、國子的家族。

亞聖

孔子相頡頏。同時,朝廷又從歷代名將中遴選出“十哲”,進入“武成王”廟中配享。春秋後期齊國著名軍事理論家司馬穣苴榮幸地入選“十哲”之列,成為與白起、韓信、諸葛亮、孫武、吳起等兵家風雲人物齊名的“亞聖”。司馬穣苴的入選並非事出偶然,浪得虛名,實因其卓越的兵學造詣而備受後人推崇。當年,他曾以治軍的高明和率師逼退燕、晉聯軍而聞名天下,更以撰寫著名兵書《孫子兵法》所體現的是“狹義的軍事藝術”,即論述的重心是用兵之法;那么司馬穣苴的《司馬法》所反映的就是“廣義的軍事藝術”,即討論的命題涉及到軍事學的各個方面,包括軍賦制度、軍隊編制、軍事裝備保障、指揮聯絡方式、陣法與壘法、軍隊禮儀與獎懲措施等等,帶有明顯的條令條例與操典的性質,為軍隊建設與戰爭實施的規則。二者可以形成互補,無《孫子兵法》的精妙用兵藝術,打仗便失去了種種懸念,層層變數;無《司馬法》的規整用兵法則,打仗便沒有了一定之規和最後底線,也就不能“以禮為固,以仁為勝”。從這個意義上說,司馬穣苴的兵學理論與孫子的兵學思想相比,是毫不遜色、各有千秋的。這正是司馬遷之所以欣賞《司馬法》,稱道其書“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史記·司馬穣苴列傳》)的緣由。
司馬穣苴的軍事理論

司馬穣苴《司馬法》
《司馬法》

司馬穣苴的兵學體系博大精深,而有關治軍的理論闡述,則是其整個學說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最大特色是提出了治軍的規律,這就是強調“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司馬法·天子之義》)。其根本宗旨,是要區分治軍與治國的不同,要清醒地認識到兩者雖都沾著一個“治”字,但彼此的差異性卻是客觀存在,千萬不可任意混淆趨同。在司馬穣苴的眼中,國家、朝廷的那一套禮儀規章萬萬不能搬用於軍隊。同樣的道理,軍隊的法令條例也不能移作治國的工具。兩者各有不同的特點和要求:“在國言文而語溫,在朝恭以遜……在軍抗而立,在行遂以果,介者不釋,兵車不式”(同上)。如果哪位統治者心血來潮,混同兩者的區別,必定會既在治國上捅漏子,又在治軍上摔跟頭,“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德弱”(同上)。也就是說,如果把軍隊的管理方法套用於國家、朝廷,民眾就會變得暴戾剛狠,溫情脈脈的禮讓風氣就會廢弛;反之,倘若將國家、朝廷的禮儀規章貫徹于軍隊,軍人就會變成一群溫馴的綿羊,尚武勇邁的精神就會被削弱乃至消失。
司馬穣苴的這一觀點完全符合軍隊建設與管理的規律與特點,因此受到後人的高度重視。西漢時期的名將周亞夫整肅軍容,嚴明軍紀,以致細柳營軍門擋住漢文帝的車駕,就是借鑑“國容不入軍”的思想、並運用於治軍實踐的顯著事例。 “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語言雖然樸素平白,但其中卻蘊含著深刻的哲理。司馬穣苴道出的不僅是治軍的基本要領,更是樸素辯證法的精髓。用今天的哲學語言來表述,便是不同質的矛盾必須用不同的方法來解決。任何方法,任何手段,是否真正管用,關鍵在於它是否具有針對性,是否具有適用性。歷史上,違背司馬穣苴區分“國容”與“軍容”的忠告,不分場合,不分條件,不分對象,用一個模式對待和處理複雜的事物,結果導致破綻百出,甚至全盤皆輸的,可謂司空見慣,不勝枚舉。如當年諸葛亮起用馬謖心切,拔苗助長,將本是優秀參謀之材的馬謖擺放到北伐前敵總指揮的位置上,混淆了參襄軍務與獨當一面的本質區別。結果呢,“置將不慎,一敗塗地”,首次北伐中途夭折暫且不說,也害得本來可以成為優秀輔弼之才的馬謖身敗名裂,抱憾終天。

《穣苴既辭與莊賈曰》賞析

穣苴既辭,與夏商周三代的出師禮儀、兵器、徽章、賞罰、警戒等方面的重要史料。此外,還有很豐富的哲理思想,很重視戰爭中精神、物質力量之間的轉化和輕與重辨證關係的統一。對於人的因素、士氣的作用非常重視書中論述了統率軍隊和指揮作戰的經驗,以及指揮員應具備的條件。同時也反映出春秋戰國時期的某些軍事制度和戰爭觀點。它是我國古代戰爭實踐經驗的理論概括,也是早期兵法理論的繼承和總結,歷來為兵家所重視。

司馬穣苴
兵書

根據《史記·司馬穣苴列傳》記載:“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穣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穣苴兵法》。”《司馬法》最早見於《漢書·藝文志》的禮類,稱《軍禮司馬法》,總計155篇。漢朝以後,在長期流傳過程中,該書多有散佚,至唐代編《隋書·經籍志》時錄為3卷5篇,列入子部兵家類,稱為《司馬法》,即今本《司馬法》3卷5篇的原型。此書受到歷代兵家及統治者的高度重視。漢武帝曾置尚武之官,以《司馬兵法》選任,秩比博士。司馬遷稱該書"閎廓深遠,雖三代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北宋元豐年間,《司馬法》被列為《武經七書》之一,作為考試武臣、選拔將領、鑽研軍事的必讀之書。由於《司馬法》年代久遠,散失嚴重,所以對於該書的真偽、成書年代、作者等問題,歷代學者均有各種不同的看法,特別是明清以來,辯偽成風,《司馬法》成了一部爭議極大的兵書。有的認為《司馬法》是一部偽書;有的學者認為史書中的《司馬兵法》、《司馬穣苴兵法》、《司馬法》、《軍禮司馬法》是幾種不同的書;有的認為今本《司馬法》可分為兩部分,前兩篇為古《司馬法》,後三篇為《司馬穣苴兵法》。目前,國內學者一般認為今本《司馬法》不是偽書,歷史上的《司馬兵法》、《司馬穣苴兵法》、《軍禮司馬法》均包含於《司馬法》之中。作者為司馬穣苴及其追論者。儘管由於該書亡佚嚴重155篇僅存5篇,內容不全,但它仍具有很好的軍事思想和很高的軍事價值。

《司馬穣苴兵法》

戰爭中存在著“輕”、“重”兩個互相制約的、也就是對立統一的因素。他說:“凡戰以輕行輕則危,以重行重則無功,以輕行重則敗,以重行輕則戰,故戰,互為輕重。”因此,在他看來,掌握戰爭規律的關鍵在於處理好“輕”、“重”兩者的關係,做到有主有次,主次分明,才能抓住重點,掌握戰爭的主動權。

司馬穣苴
司馬穣苴

其次,司馬穣苴的軍事思想中,有著機動靈活的戰術意識。在練兵上,他主張“教惟豫,戰惟節”。也就是說,平時訓練要從嚴,戰時用兵要從寬、要有節制。在軍事指揮上,他認為應講究策略,不能輕重不分,要“上煩輕,上暇重”。將領的指揮只具體也就是所謂“輕”,就容易陷於繁瑣;只抽象地管管戰略上的運籌也就是所謂“重”,則又易流於空泛,所以,只有“輕”、“重”有節,才能指揮有度,保證戰爭的勝利。

再次,司馬穣苴的軍事思想中,還有著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的戰術原則。他說:“攻戰守,進退止,前後序,車徒困,是謂戰參。”在他看來,進攻與防禦應該相互補充,前進與後退應該各有限度,隊伍排列行進應該保持前後秩序,車兵、步兵應該互相倚重。他將這種互相對立與滲透的軍事方法,稱為“戰參”,加以突出強調。認為只有這樣,才能使軍隊行動有度、強弱互補,從而立於不敗之地。總之,司馬穣苴以其卓著的軍事活動在我國古代軍事史上占據有顯要位置,而其《司馬法》,也成了我國軍事思想史上的寶貴遺產。

田穣苴墓

田穣苴墓,位於今天的齊都鎮尹家村南250米處。墓高約10米,南北長25米,東西長約38米。因長年累月的風雨侵蝕,古墓的東、北兩側陡峭,而其他面坡度較緩和。“繁花簇擁丘高起,當年司馬眠於此”,田穣苴墓已在此矗立二千餘年了。後人在遊覽穣苴墓後,寫下了這樣憑弔的詩句:“勇冠三軍比孫武,謀雄七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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