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江區衛生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 (四)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協同相關職能部門擬定全區衛生體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開展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並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衛生、藥品、醫療器械的法規、規章,依法制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衛生行業的收費標準。 (四)規劃財務股制訂全區衛生財會管理制度及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對各醫療衛生單位實行綜合效益評價,對全區衛生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衛生專項經費的使用,負責局機關的基建房產財產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辦理等工作;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
(二)制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研究制定農村衛生、疾病控制、婦幼保健、社區衛生、公共衛生、愛滋病綜合防治、愛國衛生運動和初級衛生保健規劃、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和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改革,不斷完善管理機制。
(四)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協同相關職能部門擬定全區衛生體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開展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並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衛生、藥品、醫療器械的法規、規章,依法制定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衛生行業的收費標準。
(五)負責實施全區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零價銷售工作。
(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擬定並組織實施嚴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防治的實施辦法;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指導全區傳染病的防治工作;負責區防治愛滋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七)承擔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調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內設機構

右江區衛生局內設機構4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政務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協調、督辦和聯繫各股室的業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會議的籌備安排和會議記錄等服務工作,負責信息和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負責人事調動、人員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醫療衛生單位在職幹部和退休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和其它統計工作;負責計生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衛生系統普法工作,負責車輛調度和安排工作;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股
組織實施全區農村基礎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服務標準;指導社區衛生服務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全區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疾病以及愛滋病為重點的嚴重危害人體疾病的管理制度;組織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疾病實施緊急處理,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負責制訂全區婦幼衛生、優生優育工作發展規劃、措施、管理制度;對全區婦幼保健專業機構的建設和目標管理進行業務指導,組織防治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常見病、多發病;制定全區初級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醫政股
負責制訂全區醫療業務發展規劃;依法對醫療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按照許可權負責全區100張病床以下各類醫療機構的執業、醫療廣告、衛生科研的管理;制定全區中醫及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在職人員的成人教育、繼續教育以及鄉村醫生培訓;組織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協助市醫學會做好醫療事故的初步調查,調解本級醫療糾紛;負責組織全區醫師、護士執業考試及註冊管理;負責組織全區高、中、初級技術職稱的資格考試及資格認定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及本級衛生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規劃財務股
制訂全區衛生財會管理制度及各項財務管理辦法,對各醫療衛生單位實行綜合效益評價,對全區衛生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衛生專項經費的使用,負責局機關的基建房產財產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工資福利辦理等工作;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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