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縣民族事務局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十二)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三)根據民族政策的規定,做好民族識別和更改民族成份的審定工作。

簡介

行政編制人員4人,工勤人員1人;單位現有實際人數6人,其中科級幹部4人,科員1人,工勤人員1人,單位實行公務員管理制度。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有:
(一)貫當好縣黨委、縣人民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等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理論、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檢查民族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三)受縣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民族事務地方性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
(四)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維護各民族團結。
(五)分析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協助擬定少數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和相關措施。組織調查研究貧困地區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協助“兩民”企業辦理貼息手續。
(七)協同財政部門管理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參與其他有關專項資金項目審核上報、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八)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指導下,研究少數民族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等方面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九)在教育主管部門的總體規劃指導下,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配合教育主管部門承辦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民族教育扶持的有關事宜。
(十)做好民族古籍管理工作,保護管理好民族文化古籍。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工作,進一步挖掘傳統民族體育項目,協助辦好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十二)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十三)根據民族政策的規定,做好民族識別和更改民族成份的審定工作。
(十四)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