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

參公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基本信息

釋義

參公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工幹部和工作人員比較口語化的一種表述,全稱是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是指對政府委託或授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不屬公務員系列的人員,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來由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頒布實施後,我國政府部分單位分配的公務員編制很少,但是需要公務員編制的工作卻多,所以就有了參照公務員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審批機關為中央和省級組織部(黨群序列)、公務員局(政府序列)。

與公務員的區別

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全部使用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絕大部分參公(另有極少部分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民眾團體如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使用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單位是事業編制,普通事業編制與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在編人員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普通事業編制在編人員需經過考試才能調入參公單位和黨政機關,而公務員和通過考錄的參公人員是可以相互調動的。

編制性質

編制只有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和事業編制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對全國行政編制的數量又要進行嚴格的控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都是指人員具備的身份,並不等同於編制。

待遇區別

參公單位一般是黨政機關的下級單位或者執法機構,工資待遇和完全參照公務員管理,都是財政全額撥款,但因為大部分參公單位機構規格比黨政機關要低(二級局為主,少部分例外),在晉升方面空間要小一些。

人員調動

只要有接收單位和你現在單位雙方的同意放人和接收,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和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可以互相調動,但是從黨政機關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變成了事業編制(但公務員身份保留),而從參公單位調到黨政機關的人員,其編制自然就由事業編制變成了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

總結

參公的並不都是事業單位,還有少部分群團機關(工青婦)。
通過中央、省兩級公務員(參公)考試招錄的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人員擁有完全意義上的公務員身份,享受和公務員一樣的待遇,可以和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調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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