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固體廢物

危險固體廢物

危險固體廢物,舊稱有害廢物,指由於其量、濃度、物理或化學特性、易傳播性,而可能引起或助長死亡率增高;或使嚴重疾病的發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當時會給人類健康或環境造成重大急性或潛在危害的固體廢物。

基本信息

判定

危險固體廢物危險固體廢物

通常用於識別和鑑別是否屬於危險廢物的典型判據是:①易燃性;②腐蝕性;③反應性;④傳染性;⑤毒性;⑥放射性等。

毒性判據

包括急性毒性、浸出毒性、遺傳變異性、生物需急性、水生生物毒性、口服毒性、吸入毒性、刺激性、皮膚吸收毒性、植物毒性等。習慣上將帶放射性和帶有傳染性的廢物不劃入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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