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粵少年雛鷹行動

“南粵少年雛鷹行動”是團廣東省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少工委聯合於2008年在全省少先隊組織中開展的一項長期品牌活動。

簡介

“南粵少年雛鷹行動”開展至今,構建了具有時代特色、廣東特點的少先隊“雛鷹獎章”新體系,全面深化我省“雛鷹爭章”活動,推進廣東省中國小素質教育發展更好地服務南粵少年兒童健康成長。

關於深入開展“南粵少年雛鷹行動” 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若干意見》(以下簡稱中央8號檔案),全面實施全國《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推進我省中國小素質教育發展更好地服務南粵少年兒童健康成長,團省委、省教育廳、省少工委決定在全省少先隊組織深入開展“南粵少年雛鷹行動”(以下簡稱“雛鷹行動”),構建具有時代特色、廣東特點的少先隊“雛鷹獎章”新體系,全面深化我省“雛鷹爭章”活動。現就深入開展”南粵少年雛鷹行動” 推進素質教育提出如下意見:

“雛鷹爭章”活動在加強少年兒童素質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

重要意義

“雛鷹爭章”活動在加強少年兒童素質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重要意義

1. “雛鷹爭章”活動是加強少年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有效途徑。“雛鷹爭章”活動是深受少先隊員喜愛、傳承時間最長、最具影響力的少先隊品牌活動之一。爭章的活動理念、活動形式在基層少先隊組織中一直有著旺盛的生命力。“雛鷹爭章”活動作為少年兒童發揮特長、體驗成功、提高能力的有效載體,在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和開發地方課程、校本課程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我省是國內最早開展“雛鷹爭章”活動的地區之一,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十餘年的實踐表明,“雛鷹爭章”活動是少先隊加強少年兒童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有效途徑。

2. “雛鷹爭章”活動是少先隊服務素質教育的重要平台。服務少年兒童素質教育是少先隊組織的根本任務和內在要求。“雛鷹爭章”活動結合各個年齡階段的少年兒童身心發展特點,把少年兒童素質發展的目標要求轉化為生動活潑、具體可見的獎章;把素質教育從單一的課堂教學和知識灌輸轉化為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體驗實踐。“雛鷹行動”已日益成為服務素質教育發展、推動教育教學改革的重要平台和有效途徑。

“雛鷹獎章”新體系

積極構建具有廣東特色的“雛鷹獎章”新體系,不斷完善少年兒童綜合素質評價機制

3. 完善體系,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為核心內容。以《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為依據,結合我省中國小思想道德教育和少先隊工作有關要求,對我省原有的“雛鷹獎章”體系進行全面修訂。新修訂的“雛鷹獎章”體系以加強少年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為核心內容,分為基礎章、達標章、興趣章、特色章和榮譽獎章五類(以上詳見附屬檔案)。各類“雛鷹獎章”除特色章外由省少工委負責統一設計監製,特色章由基層少工委或學校自主設計製作。

4. 突出實踐育人,以體驗教育活動為主要載體。要把培養少先隊員良好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身心健康素質和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的目標和具體有形的“雛鷹獎章”的生活形式結合起來,積極引導廣大少年兒童在學校生活、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和大自然的實踐中去體驗,讓他們在體驗中感受、感悟,接受教育和鍛鍊

5. 突出激勵性,以頒授“雛鷹獎章”為基本手段。把少年兒童全面發展的素質要求分解為一個個看得見、摸得著、適應不同年齡階段和地區差異、引起少年兒童興趣、激發少年兒童努力的具體目標,即“雛鷹獎章”。通過“雛鷹爭章”活動,使“雛鷹行動”的內容與形式、結果與過程、激勵與獎勵有機地統一起來;鼓勵少年兒童從日常生活和學習的具體環節入手,不斷為自己確立新的目標,不斷發現自己的潛能,不斷看到自己的進步,不斷證明自己的成功,突破傳統的單靠分數評價優劣的模式。各級少先隊組織要重視和規範考章、頒章、護章等爭章活動的各個環節,建立健全“雛鷹獎章”頒授機制。

與新課程的有機結合

配合新課改,推進“雛鷹行動”與新課程的有機結合

6. 推動“雛鷹行動”與德育課程有機結合。各級少先隊組織要結合國小《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國中《思想品德》等課程的教學,積極開展“雛鷹行動”與新課程建設有機結合的研究。學校少先隊組織,要按照學校課程改革的整體要求,針對少年兒童的多種需求,開展與校本課程密切結合的特色爭章活動,開發設立校本特色獎章,使之更具地方資源優勢,更富地方文化特色,更具校本教育功效。

7. 推進“雛鷹行動”綜合實踐活動相結合。學校少先隊組織開展“雛鷹爭章”活動,可使單一的課程學習活動變成學生自主追求的目標和自覺行動,最終形成可操作性強並具有少先隊有形激勵特性的學習活動模式。

8. 積極探索“雛鷹爭章”進素質評價。各級少先隊組織要積極探索將少先隊員參加爭章活動情況列入中小學生 “成長記錄冊”,做好爭章活動資料的留存,規範獎章頒授的各個步驟。將其作為評價少年兒童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

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

四、結合全面實施《少先隊輔導員工作綱要(試行)》,紮實推進“南粵少年雛鷹行動”

9. 將全面實施《綱要》與紮實推進“雛鷹行動”緊密結合 《綱要》是少先隊輔導員開展工作的指南,各地要結合實施《綱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計畫,通過確定重點示範區域、示範學校等方式,紮實推進“雛鷹爭章”活動 有條件的地區要爭取一年普及、兩年提高、三年創新的工作要求,探索區域推進、多數學校共同參與的工作模式。

10. 要把實施《綱要》和開展“雛鷹爭章”活動作為輔導員培訓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團委、教育局和少工委在抓基層、抓《綱要》實施的同時,要切實抓好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的培訓。幫助大、中隊輔導員全面理解、自覺實施《綱要》,真正了解爭章活動的理念,掌握爭章活動的操作技能,找準“雛鷹獎章”與各年級少先隊教育的切入點,引導鼓勵基層少先隊輔導員創造出更加科學、生動、鮮活的爭章活動經驗和成果。

活躍農村少先隊工作

五、統籌城鄉少先隊發展,以“雛鷹行動”帶動和活躍農村少先隊工作

11. 倡導農村學校因地制宜開展爭章活動。指導農村學校少先隊組織,充分利用當地資源,配合新課程的實施,將爭章活動與“科技小能手”、“文明小使者”等活動相結合,積極開發農村“特色章”,開展具有農村地方特色的“雛鷹爭章”活動。

12. 鼓勵城市學校和村級國小“手拉手”。倡導城市學校幫助農村學校、鄉鎮中心學校帶動村級國小開展“雛鷹爭章”活動。以“雛鷹爭章”活動、“手拉手”活動為重點帶動農村少先隊工作發展,使城鄉統籌、均衡發展逐步成為現實。

積極整合社會資源

六、積極整合社會資源,以“雛鷹行動”促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有機結合

13. 將“雛鷹爭章”活動與校外教育陣地的技能訓練相結合。各級共青團、教育部門和少工委要充分發揮青少年宮及各類校外教育陣地等在推進“南粵少年雛鷹行動”中的重要作用。各地青少年宮要把“雛鷹爭章”活動納入校外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和學校的聯動,將少年兒童的校外科普教育、藝術培訓、團隊活動等學習實踐活動和“雛鷹爭章”活動緊密結合起來,並力爭成為校外爭章基地。各地要充分整合利用本地區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場所的資源,建設示範性的校外爭章基地。團省委、省教育廳、省少工委將適時在校外教育機構和公共文化場所中評定一批省級“雛鷹爭章”校外活動基地。

14. 把“雛鷹爭章”引進紅領巾興趣社團活動。要把“雛鷹爭章”和紅領巾興趣社團的建設結合起來,為紅領巾社團聘請各專業老師擔任爭章輔導員。在輔導少年兒童爭章的過程中,一方面要根據少年兒童的需求開設爭章活動項目,另一方面要及時為他們提供學習信息,提供自主爭章選單,提升少年兒童爭章意識,激發他們學知識練技能的興趣。

15. 把“雛鷹爭章”作為社區少先隊活動的主要載體。各級團教部門、少工委和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爭取在有條件的社區設立少先隊隊部室、青少年閱覽室、活動室、健身房等作為社區“雛鷹爭章”活動陣地,排定“社區雛鷹爭章指導日”,鼓勵少先隊員節假日主動參與社區爭章活動。積極建立多元化的社區爭章輔導隊伍,鼓勵和聘請有一技之長的熱心少年兒童教育事業的專業人士和退休老師、學生家長、青年志願者等擔任社區志願輔導員,指導少年兒童開展爭章活動。充分利用社區資源,逐步建立社區雛鷹爭章實踐基地,讓更多的隊員參與社區爭章實踐活動,讓家長了解爭章的內涵和意義,支持孩子參與社區爭章活動。

強化理念

七、強化“少兒為本、快樂爭章”理念,把“雛鷹行動”打造成為服務少年兒童健康、快樂成長的核心品牌

16. 堅持把“少兒為本”、“快樂爭章”的理念融入爭章活動始終。要遵循胡錦濤總書記“勤奮學習,快樂生活,全面發展”的要求,強調把“快樂”的理念融入“雛鷹行動”和爭章活動的各個環節中,不斷改進“雛鷹爭章”操作方法,探索快樂爭章的活動機制。在啟動、實踐、展示、頒章的操作實踐中,融入快樂爭章的元素,採用兒童喜聞樂見的形式,借鑑互動成長的遊戲方法,引導隊員從被動的爭章訓練,向自主參與、主動探究轉變。各級少工委、少先隊組織和授權的社會機構要定期舉行頒章儀式,儀式應莊重熱烈,使少年兒童感受爭章的快樂和成長的喜悅。

17. 堅持尊重少年兒童自主性和教育引導性相結合的原則。要注重在定章、爭章、頒章、護章等各個環節上體現爭章活動重在參與、重在過程、重在自主的原則和操作規範,注重訓練過程與激勵機制的有機結合。充分尊重少年兒童的自主性,注重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圍繞“雛鷹爭章”開展的一切活動,都要充分考慮到少年兒童的興趣和內在需求,有些項目活動可放手讓他們策劃、組織和實施。同時,要把對少年兒童的教育引導貫穿活動始終,幫助他們端正爭章動機,摒棄功利思想。爭章輔導員要對獲章標準和活動項目進行詳細說明和指導,鼓勵少年兒童向自身挑戰,但不要強制少年兒童必須完成哪些項目。

18. 堅持爭章過程的全面普及性和適度競爭性相統一的原則。要注重“雛鷹爭章”的普及性,設定的全部項目讓全體少年兒童都可以參加,獲章標準一般通過努力都可以達到,對每個少年兒童經過努力,基本達到獲章標準,都要授予雛鷹獎章,但不得隨意降低頒章標準。同時,提倡少年兒童自己和自己競爭,淡化少年兒童之間相互競爭。引導少年兒童不斷為自己設定新的目標,在參與爭章活動中不斷地挑戰自我,戰勝自我,不斷感覺成功的喜悅。

工作和運行機制

八、積極建立健全“雛鷹行動”的工作和運行機制

19. 加強對“雛鷹行動”工作的領導。各地共青團、教育行政部門和少工委要共同推動建立本地區“雛鷹行動”的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積極爭取黨政領導的支持,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積極藉助社會各方的專業優勢、人才優勢、陣地優勢等,推動“雛鷹行動”蓬勃發展。

20. 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當前學校少先隊組織開展“雛鷹爭章”活動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經費不足是其中主要問題。各地一方面要多渠道籌措開展 “雛鷹行動”所需經費,另一方面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為推動爭章活動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經濟保障。

21. 建立“雛鷹行動”的動態信息反饋機制和操作運行機制。各地要注意收集、發現基層少先隊組織開展活動過程中出現的情況,積極培育、推廣具有地方特色的爭章活動模式和運行方式,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報省少工委。

22. 將“雛鷹行動”納入少先隊及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體系。各地開展“雛鷹行動”情況列入少先隊工作年度考核重要範疇,納入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體系。同時,基層少先隊組織、少先隊輔導員、少先隊員組織和參與“雛鷹爭章”活動的情況將作為評選各類優秀少先隊集體和個人的條件之一。

南粵少年雛鷹行動之“雛鷹獎章”體系(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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