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抓好“科教興縣”戰略的巨觀管理、指導協調工作,加速科技進步,促進經濟發展。2、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重大科技研究、科技攻關、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縣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培訓;負責星火、火炬、成果推廣、重點新產品、科技扶貧、農業成果轉化和科技中小企業創新等項目計畫的指導實施;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組織跨部門、跨行業的重大科技攻關,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出口、技術引進、消化和吸收創新工作。
3、研究落實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歸口的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及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4、負責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調查摸底、申報、推薦、管理以及綜合服務工作。
5、貫徹執行國家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的科技合作與交流的計畫,會同、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
6、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登記、鑑定、獎勵、推廣工作;負責全縣技術市場巨觀協調,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及其執法指導工作;負責全縣專利管理和代理工作。負責山區及小流域開發治理的規劃、試點工作。
7、制訂實施全縣科技普及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科技統計工作。
8、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