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市人民法院

南康市人民法院現有政工科、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司法技術科、立案庭、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審監庭、行政庭、執行局、法警大隊等機關部門,橫市、唐江兩個人民法庭,總計十五個部門。目前,南康市人民法院共有幹警93人,其中法官60人,聘用製法警 12 人。南康市人民法院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人民滿意的好法院”、“全國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全省優秀人民法院”、“全省法院系統人民滿意‘五星’單位”,被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被全國老齡辦、公安部、法務部評為“全國老年維權示範崗”。

工作業績

南康市人民法院緊緊圍繞“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指針,堅持“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做好審判執行工作,堅持改革創新、狠抓隊伍建設。不斷改革和完善審判制度和工作機制;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司法功能更加健全;化解社會矛盾的手段更加多樣,司法方式更加便捷;司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不斷增強。年審、執結各類案件3000餘件,案件的審結率、質量得到明顯提高,調解率達60%以上,簡易程式適用率達95%以上。

硬體建設

南康市人民法院狠抓物質基礎建設。大力加強“兩庭”建設,興建了占地30餘畝,建築面積16000餘㎡,設施完備、功能齊全、文化氛圍濃厚、園林式的審判辦公大樓。同時,對橫市人民法庭的辦公樓進行修葺改造,高標準的建設了唐江人民法庭新辦公大樓,使之成為江西省法院系統中硬體、軟體條件一流的人民法庭。通過“兩庭”建設,最佳化了法院文化環境,各項審判設施的建設符合法治理念、富有法文化內涵,充分展現司法文明。注重“科技強院”,建成電子信息中心,開通了區域網路、法院國際網際網路站、遠程電子簽章系統等,充分發揮了信息技術在法院工作和建設中的作用。

指導思想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事業中,在加快建設現代化法院的步伐中,面對服務科學發展的新要求,面對自身建設的新任務,南康市人民法院全體幹警在院黨組的領導下,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始終保持高昂的工作熱情,銳意創新、不斷進取,全面推進審判及其他各項工作,書寫了人生的華章。

機構設定

依據《人民法院組織法》及上級有關規定,南康市人民法院機構設定如下:

(一)政工科

負責協助院黨組加強對法院幹部的管理工作;搞好乾部動態考核,承辦考評審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法官等級評定、變動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法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爭先創優、表彰、考核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做好院機關工、青、婦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二)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司法公務;做好為審判工作服務的綜合性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來信;負責文秘、檔案、保密等各項工作;負責司法行政裝備和機關公共秩序管理工作。

(三)立案庭

依法對應由本院管轄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執行案件及申訴複查案件進行審查立案並進行立案登記;依法核算當事人需預交的案件訴訟費用,辦理案件訴訟費用緩、減、免交的相關手續;審查並辦理訴前財產保全和訴前證據保全案件;做好訴訟指導工作,為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依法、充分、有效行使提供服務;對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對本院抗訴案件及二審結果進行登記,每月將統計情況報送本院領導和各部門;辦理信訪事宜,做好信訪接待、督查督辦工作。

(四)研究室

負責本院調研宣傳信息工作,開展總結審判經驗的調研及辦理其他有關審判工作的事項,負責全院新聞報導的法制宣傳工作和信息工作;負責起草本院重大的檔案材料、工作報告、工作總結、匯報材料、領導講話;負責本院審判委員會日常事務;負責本院國際網際網路站的管理、更新等事項;負責本院相關信息刊物的編髮。

(五)監察室

負責組織學習、宣傳黨和國家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檔案精神,制定落實措施,檢查落實效果;搞好本院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黨的紀律教育、法紀政紀教育、道德規範教育、黨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和完善紀檢監察工作機制,強化教育和監督,規範幹警行為;接待檢舉、揭發、控告幹警違法違紀人員,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嚴肅黨紀政紀和審判紀律,維護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六)司法技術科

負責全院計算網路、通信網路等專門性技術工作;承擔全院審判、執行案件涉及的對外委託、評估、拍賣等司法鑑定工作。

(七)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危害國家安全、 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危害國防利益罪的第一審案件;依法審判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財產、貪污賄賂、瀆職罪的第一審案件。

(八)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傳統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利用權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農村承包契約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侵權案件;依法審理申請撤銷相關仲裁的案件和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指導人民法庭工作。

(九)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依法審理第一審票據、公司破產等案件;依法審理申訴撤銷仲裁的案件;依法審理交通事故案件。

(十)審判監督庭

負責本院審判、執行案件的質量評查工作;審查處理上級人民法院等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案件;辦理院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一)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和上級法院指令管轄的行政案件;依法執行行政機關作出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十二)執行局

執行局下設執行第一庭、執行第二庭和綜合科。負責執行本院一審民事、經濟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仲裁裁決及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部署、執行外地委託執行、指定執行、交叉執行案件;協調處理法院之間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案件。

(十三)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全院司法警察的警務、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和參與對死刑罪犯的執行;參與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的執行事項;負責警衛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罪犯及機關警衛等工作。

(十四)橫市人民法庭

審理橫市鎮、隆木鄉、大坪鄉、坪市鎮、麻雙鄉、十八塘鎮的一審民事、民商事、刑事自訴案件。

(十五)唐江人民法庭

審理唐江鎮、龍華鄉、鳳崗鎮、三江鄉、太窩鄉的一審民事、民商事、刑事自訴案件。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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