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興寧區建設局

興寧區建設局是主管全區建設行政管理工作的興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二)負責南寧市規劃區外的城鎮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管理各類建設項目用地,負責核發各類證書;徵收許可權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城建配套費及質量監督費。 (三)管理轄區建築市場,負責建築市場的稽查和違章的處理;負責規定限額內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根據《中共南寧市委辦公廳、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寧市興寧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南辦發[2004]72號)和《中共南寧市興寧區委、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寧市興寧區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興發[2004]29號)、《中共南寧市興寧區委、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南興發[2004]30號),保留興寧區建設局。興寧區建設局是主管全區建設行政管理工作的興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一、職能調整人民防空辦公室由在建設局掛牌改為城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也是城區人民政府防空工作主管部門。二、主要職責根據上述職能調整,興寧區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有關城市建設、村鎮規劃、工程建設、村鎮建設、園林綠化建設、國土綠化、人防工程建設、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業、牆體材料革新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國家有關建設的標準和技術規範;編制相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的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進行行業的管理;歸口管理行業的計畫、統計和信息工作。(二)負責南寧市規劃區外的城鎮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管理各類建設項目用地,負責核發各類證書;徵收許可權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的城建配套費及質量監督費。(三)管理轄區建築市場,負責建築市場的稽查和違章的處理;負責規定限額內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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