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形式
千陽縣監察委員會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機構成立
1月17日,千陽縣十七屆人大二次會議選舉郭建軍為縣監察委員會主任,依法任命了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18日上午,召開縣監察委員會成立大會,千陽縣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標誌著千陽縣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出了堅實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