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經濟一體化與CEPA的法律問題研究

圖書信息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第1版 (2005年6月1日)
叢書名: 中山大學法學文叢
平裝: 217頁
開本: 16開
ISBN: 7503656131
條形碼: 9787503656132
尺寸: 23 x 15.5 x 0.8 cm
重量: 259 g

作者簡介

慕亞平,男,河南滑縣人,1956年7月出生。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研究生導師,WTO與CEPA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廣東法官學院教授;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WT0研究會理事,中國空間法學會理事,廣東省國際法研究會副總幹事;廣州、深圳等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執業律師。
研究方向為國際法、國際經濟法、涉外、涉港澳法律問題。
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國際法年刊》、《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政法論壇》、《法學雜誌》、《法商研究》、《政治與法律》、《學術研究》、《吉林大學學報》、《中山大學學報》、《國際經濟法論叢》等重要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90多篇;主持、參加“八五”、“九五”和“十五”規劃等多項國家級課題及部、省級課題,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我國內地與港澳台在WTO中‘一國四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關係”(02BFX037),及參加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內容簡介

相輔相成協調互動——對WTO體制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法律分析。
當前國際社會熱切關注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關係,特別是wTO體制下各成員方將如何認同或採取區域經濟安排,以及如何應對區域經濟帶來的各種貿易保護主義的影響等問題。經濟全球化與區域經濟一體化是對立和統一的關係,涉及國際政治、國際經濟和國際法律等各個方面的複雜問題。區域經濟一體化和經濟全球化就如同支撐高速前進的世界經濟列車的“雙軌”,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將會各自客觀存在並相對獨立地發揮著作用,不應過急地進行“並軌”,只有因勢利導、化解衝突、協調互動,才是應當採取的正確選擇。
關鍵字:經濟全球化 區域經濟一體化m。
“經濟全球化”已經成為人所共知的現象。當今的國際社會在貿易、投資、金融等領域的相互滲透相互依存關係不斷加深,在以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為代表的多邊貿易體制下,國際經濟流通的障礙在不斷減弱,國際經濟融合的需求在不斷加強。可以斷言,世界經濟正在形成也必將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與此同時,區域經濟的有機整合也已經成為客觀現實,區域經濟一體化也在迅速發展.以歐盟(EU)北美自由。

目錄

上編 WTO體制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探討 (1)
相輔相成協調互動
——對WT0體制下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法律分析 (3)
世界貿易組織對區域貿易協定的規範及對我國的影響 (15)
從一體化角度看WTO與APEC
——兼論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關係 (28)
歐盟的“綠色貿易壁壘”及我國的對策
——從歐盟的WEEE、ROHS可能對WTO和我國貿易帶來的影響談起 (41)
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發展模式之探討 (53)
從“早期收穫”計畫實施看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啟動 (69)
建立泛中國自由貿易區的必要性及其法律依據探討 (84)
下編 CEPA協定中相關法律問題的討論 (95)
論CEPA的性質及其實施問題 (97)
CEPA:瑕疵與完善 (107)
對CEPA中“香港公司”定義問題的探析 (114)
應當構建CEPA下的爭端解決機制 (127)
CEPA中“服務提供者”定義與資格確定 (137)
CEPA協定中原產地認定標準芻議 (150)
析CEPA中“服務提供者”的準入標準 (161)
實施CEPA協定規則,促進內地與港澳服務業共同發展 (171)
CEPA協定實施對我國外資法的影響 (185)
("EPA:WT0框架下內地和香港經貿法律關係的新發展 (196)
論(CEPA開放法律服務業的影響與對策 (204)
後記 (213)
主要著者簡介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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