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自治區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具體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定全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市出版、印刷、複製、發行單位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全市出版單位、出版物批發單位、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機構、新聞出版外商投資企業、出版物進出口單位及境外類似機構設立、變更的審核工作。
(四)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
(五)監管全市出版活動,指導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出版活動,組織實施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六)負責對全市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七)貫徹落實國家對出版物市場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對全市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進行監管。
(八)制定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指導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指導北海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法開展執法業務。
(九)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管理,負責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指導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負責全市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核准和核發準印證。
(十一)負責全市印刷業和發行業的監管。核准和發放《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審核、代發放《印刷經營許可證》。
(十二)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指導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和涉外侵權案件。組織對圖書、報刊的審讀和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審聽、審看,負責非法出版物的認定工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區新聞出版局(自治區著作權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北海市新聞出版局歸口管理北海市新聞出版工作,設5個內設機構:
(一)新聞出版綜合科。
負責新聞出版業的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績效考評和黨群等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機構編制、勞資、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新聞出版財務、統計、專項資金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起草與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有關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全市新聞出版業發展改革的政策檔案。
(二)報刊印刷管理科。
負責對全市報紙(報社)、期刊(期刊社)出版活動的監管;組織對報紙、期刊內容、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的審讀和輿情分析工作;承擔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記者站進行管理;負責全市印刷業的監管,核准和發放《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證》,審核、代發放《印刷經營許可證》;在職權範圍內,協助查處印刷複製單位、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新聞活動中的重大違法行為。
(三)發行管理科。
負責對出版物發行市場和網際網路出版進行監管;承辦出版物展銷會、書市的初審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農家書屋、社區書屋工程;研究出版物發行和網際網路出版的發展態勢;在職權範圍內,協助綜合執法機構依法開展執法業務。
(四)著作權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著作權法律、法規和規章;檢查著作權法律法規的實施;宣傳普及著作權法律知識;協助查處嚴重侵犯著作權案件。
(五)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科(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定全市出版物市場和網際網路“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跨部門、跨地區的“掃黃打非”工作;指導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承辦打擊侵權盜版和“掃黃打非”舉報獎勵的有關工作;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協助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依法開展執法業務。
單獨核定北海市新聞出版局機關人員編制 14名,其中行政編制12名,機關事業編制1名,後勤編制1名。核定科級領導職數6名,其中正科長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長級領導職數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