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區人民法院

(四)刑事審判庭 (五)民事審判第一庭 (八)行政審判庭

機構概況

北塔區人民法院內設11個庭、室、局、隊,現有在崗工作人員47人,其中法官29人,主要職責是審理本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一審案件,審理依審判監督程式提出再審案件和發回重審案件,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家行政機關申請執行且屬本院管轄的執行案件和外地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協助上級法院執行死刑案件,依法決定國家賠償等。 北塔區人民法院1997年至2004年,連續6年保持“市級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稱號;2004年被授予“全省法院調研工作先進單位”、邵陽市“創學習型黨組織先進單位”;2006年該院案件質量在全省124個基層法院中名列第二名,被湖南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案件質量先進單位,被湖南省委評為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先進集體;2007年被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單位。

內設機構

北塔區人民法院內設辦公室、政工科、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等11個機構。其主要職能為:
(一)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司法公務;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來信;負責宣傳、信息、文秘、檔案、保密等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法院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幹部的培訓、人事、機構編制和法官等級評定及司法警察警銜管理工作;負責隊伍建設、初任法官考試、表彰獎勵、晉升等工作;承辦呈報區人大任免審判人員,負責政工科的綜合工作。
(三)立案庭
辦理本院受理各類案件的立案工作;對各業務庭審理案件進行審限流程管理;處理來信來訪;處理司法救助事宜。
(四)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一審刑事和刑事自訴案件;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五)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一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傳統民事案件、房地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係案件、鄰地利用權案件以及其它不動產案件、農村承包契約案件、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侵權案件;依法審理申請撤銷相關仲裁的案件和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辦理相關申請複議的案件。辦理其他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六)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一審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契約糾紛和侵權糾紛案件,審理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案件;審理證券、期貨、票據、公司、破產等案件。
(七)執行局
執行本院為第一審的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基層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依法辦理委託執行案件。
(八)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理一審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辦理其他有關行政審判工作事宜。
(九)法警大隊
負責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務和教育培訓;組織和參與對死刑人員的執行;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庭的執行事項,警衛法庭、看管押解人犯、送達法律文書等工作。
(十)審判監督庭
依法審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類再審案件;負責案件質量評查;協助搞好審判流程管理;承辦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 審判管理辦公室
負責案件質量評查,司法效績考評,審判流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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