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鴻年烈士

劉鴻年,1949年參加公安工作。生前任北京市公安局內六分局第四派出所警士〈今東城公安分局東華門派出所〉。1949年11月16日上午,北京市內六區北池子發生一起重大持槍搶劫案。在與戰友徐雲生共同搜捕罪犯時,被持槍匪徒槍殺。1949年1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劉鴻年同志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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