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燕[貴州高峰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劉海燕,貴州高峰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辦公室主任、發展計畫部部長。

違反規定

2014年12月19日,時任貴州高峰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公司辦公室主任、發展計畫部部長劉海燕組織單位員工年終聚餐並公款報銷餐費2300元,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警告處分

經貴州高峰石油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紀委研究並報公司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海燕黨內警告處分,免去董事會秘書、公司辦公室主任職務,由發展計畫部部長降職為副部長,依照公司有關規定減發2015年度績效薪金的10%;給予參加聚餐的中層幹部誡勉談話;對聚餐費用予以追繳,由個人自行承擔。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