剎車前竄

剎車前竄:是由於所有物體都具有慣性的緣故。當汽車在向前行駛的過程中,突然剎車。汽車靜止。人或物體仍保持向前的運動狀態。這就是剎車前竄的原因。也說明了慣性的存在。

剎車前竄

危害與利用

在日常生活中慣性的危害是每個人都有感受的。再坐車的時候當汽車剎車時,我們會往前到。很容易出危險,同時也帶給我們很多不便!

但人們也充分利用了慣性。如內燃機,電動機,足球,鉛球等!

生活中相似的現象

車啟動時,人會向後靠。

紙飛機離開手以後,還會繼續飛行。

把錘柄在固定的物體上撞幾下,錘頭就牢牢地套在錘柄上了。

子彈離開槍口後還會繼續向前運動。

拍去衣服上的灰塵。

慣性

慣性:就是物體保持原來運動狀態的一種作用,不論這種運動狀態是 靜止還是 平動,或是 轉動。最初是由慣性原理揭示出物體的慣性,一切物體都具有慣性

慣性的證明

慣性是由牛頓首先證明的。這就是著名的牛頓第一定律也叫慣性定律。

慣性的歷史

伽利略

慣性原理是伽利略在1632年出版的《關於托勒密和哥白尼兩大世界體系的對話》書中發表的,它是作為捍衛日心說的基本論點而提出來的。

根據亞里士多德的物理學,保持物體以均速運動的是力的持久作用。但是伽利略的實驗結果證明物體在引力的持久影響下並不以勻速運動,而是相反地每次經過一定時間之後,在速度上就有所增加。物體在任何一點上都繼續保有其速度並且被引力加劇。如果引力能夠截斷,物體將仍舊以它在那一點上所獲得的速度繼續運動下去。伽利略在金屬球在斜面滾動的實驗中觀察到,金屬球以勻速繼續滾過一片光滑的平桌面。從以上這些觀察結果就得到了慣性原理。這個原理闡明物體只要不受到外力的作用,就會保持其原來的靜止狀態或勻速運動狀態不變。

伽利略的慣性原理是近代科學的起點,它摧毀了反對哥白尼的所謂缺乏地球運動的直接證據的藉口。

牛頓

而被現代社會所普遍認知的慣性原理,來自於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 1687),定義如下:

所有物體都將一直處於靜止或者勻速直線運動狀態,直到出現施加其上的力改變它的運動狀態為止。

牛頓的慣性原理是經典物理學的基礎之一,並且對慣性原理的理解也隨著現代物理學的發展而出現了改變。

愛因斯坦

對於慣性認識的一個重要進展是慣性與能量的關係。

1905年愛因斯坦發表狹義相對論,這是一個嶄新的物理理論,它統一了力學理論和電磁學理論,帶來了時空觀的根本變革。愛因斯坦隨後證明質能關係,E=mc2,一定的質量對應於一定的能量,反之一定的能量對應一定的質量。在這裡,能量包括了能量的各種形式,突破了上面把某一種形式的能量與慣性聯繫起來的認識。這樣,慣性是能量的屬性,能量具有慣性(質量),任何慣性質量都應歸因於能量。作為物理學基本概念和物質的量的質量概念退居次要的地位,如今在近代物理中能量、動量等概念要比質量、力等概念要重要得多。

能量具有慣性拓寬了對於慣性的認識,也拓寬了對於能量的認識。它帶來的重大實用價值就是核能的釋放。在裂變反應中,裂變產物的靜質量小於裂變前物質的靜質量,質量虧損釋放出大量裂變能;在聚變反應中,聚變產物的淨質量小於聚變前物質的淨質量,質量虧損釋放出大量的聚變能。它也使得人們很好地認識許多物理現象,包括涉及物質的全部質量與能量轉化的正反粒子對的產生和湮沒過程。

我們知道,慣性質量是物體慣性的量度,反映物體對加速度的阻抗,而引力質量是物體引力屬性的量度,反映物體產生和承受引力的能力。它們顯然是物質的兩種完全不同的屬性,描述物質兩種不同性質的量是否嚴格相等是一個問題,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相等是一條嚴格的定律。原來牛頓力學中無法加說明的慣性質量與引力質量相等不再是游離於物理學之外的一個普遍事實,而是成為意義得大的廣義相對論的基石。愛因斯坦找到了這塊基石,並由此發展了廣義相對論,這實在是愛因斯坦獨具慧眼、超群絕倫的偉大貢獻

牛頓第一定律

牛頓第一定律定義:一切物體在不受外力作用時,總保持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這就是著名的牛頓第一定律。

牛頓第一定律表明

牛頓第一定律表明:物體具有保持原來勻速直線運動狀態或靜止狀態的一種性質,我們把這個性質叫做慣性。

牛頓第一定律又稱

牛頓第一定律也叫做慣性定律.

描述物體慣性的物理量是它們的 質量.物體質量越大,慣性越大,反之則越小.

慣性與其它力的區別

慣性”與“力”的區別

“慣性”與“力”不是同一概念,“子彈離開槍口後還會繼續向前運動”,“水平道路上運動著的汽車關閉發動機後還要向前運動”這些都不是慣性。慣性與力的區別:①物理意義不同;慣性是指物體具有保持靜止狀態或勻速直線運動狀態的性質;而力是指物體對物體的作用。慣性是物體本身的屬性,始終具有這種性質,它與外界條件無關;力則只有物體與物體發生相互作用時才有,離開了物體就無所謂力。②構成的要素不同:慣性只有大小,沒有方向和作用點,而大小也沒有具體數值,無單位;力是由大小,方向和作用點三要素構成,它的大小有具體的數值,單位是牛。③慣性是保持物體運動狀態不變的性質;力作用則是改變物體的運動狀態。

“物體慣性”與“外力作用”的辨證關係

物體的慣性和外力作用這一對矛盾的對立統一,形成了巨觀物體的形形色色的各種複雜的運動。如果沒有外力,物體也就沒有複雜多樣的運動形式;如果沒有慣性,物體的運動狀態改變不需要力的作用。只有當我們理解了慣性與外力作用的辨證關係,就不難解釋慣性現象。例如“錘子鬆了,把錘把的一端在物體上撞幾下,錘頭就能緊套在錘柄上”這是因為錘與柄原來都向下運動,柄撞在物體上受到阻力作用,改變了它的運動狀態,就停止了運動,錘頭沒受阻力仍保持原來運動狀態,繼續向下運動,這樣錘頭就緊套在錘柄上了。

“慣性”與“速度”的區別

慣性大小與物體運動的快慢無關。“汽車行駛越快,其慣性越大”是不正確的。運動快的汽車難剎車是因阻力大小有限,如果增大阻力,它也會很快停下來。

慣性的注意事項

對於慣性的理解要注意以下五點:

1、一切物體具有慣性。

慣性的注意事項

對於慣性的理解要注意以下五點:

1、一切物體具有慣性。

2、慣性是物體的固有屬性。

3、.質量是慣性大小唯一的量度。

4、慣性不但有大小,慣性也有單位。慣性與質量成正比。

5、慣性是物體的一種屬性,而不是一種力。所以不能說“受到慣性”,只能說“由於慣性”或“具有慣性”。

慣性質量m與力F和加速度a的基本關係遵從牛頓定律F=ma,從式子可以清楚看出:

當物體受外力的分量F方向與物體運動速度v方向在一條直線上的時候,質量越大的物體越難被加速

當物體受外力的分量F方向與物體運動速度v方向互相垂直的時候,質量越大的物體,其運動方向越難被外力改變

當作用在物體上的外力為零時,慣性表現為物體保持其運動狀態不變,即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當作用在物體上的外力不為零時,慣性表現為外力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難易程度。

所以有:

1.慣性定律是描述運動的規律,慣性是物體本身的一種性質

2.慣性定律成立是有條件的,而慣性是任何物體都具有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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