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沙吖啶

依沙吖啶

依沙吖啶,別名利凡諾,計畫生育類用藥,常用其乳酸鹽製劑,可套用於中期妊娠引產。20世紀80年代~90年代間,中國計畫生育如火如荼開展之際,注射利凡諾針劑曾被大量套用,1997年國家出台“七不準”政策,禁止強制性計畫生育手術之後,就已經很少用。2012年6月3日,陝西省鎮坪縣孕婦馮建梅因生二胎被注射利凡諾強制引產。本品注射液使用期暫定為3~6個月。注射用利凡諾製劑需於注射前臨時現配,要用注射用水溶解,不能用等滲鹽水作溶劑,亦不能與含氯化物的溶液或鹼性溶液配伍,以免析出沉澱。

基本信息

化學分析

化學名稱

6,9-二氨基-2-乙氧基吖啶

依沙吖啶 依沙吖啶

分子式

C15H15N30

分子量

271

理化性質

物理性質

常用其乳酸鹽,為黃色結晶性粉末,無臭,味苦。略溶於水,易溶於沸水中,微溶於乙醇,熔點:226℃。

化學性質

黃色結晶,在200℃變黑,MP235℃,溶於15份水、9份沸水、110份醇、和100份沸醇。  

藥理學

該藥為外用殺菌防腐劑。動物實驗發現對離體和在體子宮均能引起收縮,增加子宮平滑肌收縮的頻率、幅度和張力,妊娠月份越大,對子宮平滑肌的興奮性越強。20世紀50年代初開始套用於中期妊娠引產。引產的作用機制除藥物刺激子宮平滑肌收縮外,促使蛻膜和胎盤組織變性、壞死、產生內源性前列腺素,進一步加強子宮收縮和軟化鬆弛宮頸,當胎盤功能受損後,血內絨毛膜促性腺激素、孕酮和雌激素逐漸降低,破壞了維持妊娠的機制,在以上相互作用下達到流產的效果。

適應症

多用於外科創傷、皮膚黏膜的洗滌和濕敷。此外,經過提純及消毒後本品能刺激子宮肌肉收縮,使子宮肌緊張度增加,可套用於中期妊娠引產,成功率達95%以上,用藥後除陣縮疼痛外無其它不適症狀,胎兒排出快,效果尚滿意。

用法用量

中期引產

妊娠在14~18周者,先沖洗陰道,每天一次,沖洗3天。然後由導尿管向宮腔注入本品溶液50ml(取本品1%注射液10ml加注射用水40ml),保留導尿管24小時取出。妊娠在18~24周者,由下腹壁向羊膜腔內注射本品:0.5%溶液,每次量不超過100mg。妊娠在20周以內者用50mg,在20周以上者用100mg。

外用滅菌

用其0.1%~0.2%(以片劑溶解配成),供局部洗滌、濕敷。

依沙吖啶 依沙吖啶

由於劑型及規格不同,用法用量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主要為流產後出血較多和胎膜殘留率可高達60%,其次為軟產道損傷和感染。一般用於終止孕16-24周為宜。注入劑量過大時(超過1g)可能引起腎功能衰竭而致死。

規格製劑

0.1%溶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2ml:50mg 

藥物代謝

該藥經母體羊膜腔內注射後,經12小時羊水中藥物濃度達高峰,進入母體血循環的含量甚少,Lewis等檢測24小時後血中最高峰值為0.02μg/ml,對母體較安全。大部分藥物透過羊膜分布在胎兒的各種器官組織和體液中;其中胃液中含量最高,藥物經肝臟解毒後,由腎排泄,在24-36小時間尿中排出量達最高峰,胎兒娩出後,尿中藥物濃度急驟下降,並很快消失。

使用注意

1.急性或慢性肝炎和肝、腎功能不良者,全身狀況不佳,如嚴重貧血、心功能不良或急性傳染病等,生殖器官有炎症者均不宜套用。

依沙吖啶 依沙吖啶

 2.手術操作必須遵照計畫生育手術常規進行,嚴格執行無菌操作。 

3.藥量選擇宜適當,一般用藥量為50-100mg。用10ml注射用水稀釋,不能用生理鹽水或含氯化物的鹼性溶液配伍,以防析出沉澱。結晶型利凡諾性能較穩定可存放3-6個月,水溶性劑型性能不穩定,故該藥宜在用藥前臨時配製。 

4.必須住院用藥,術前詳細詢問病史,進行全面體格檢查,測肝、腎功能和全血常規檢查。 

5.用藥後及流產過程中應嚴密觀察全身狀況,注意孕婦的主訴和觀察產程進展情況作必要的處理。

計生用藥

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和二十九十年代初,全國計畫生育工作如火如荼開展之際,注射利凡諾針劑、以及鉗刮術等強制性措施都曾被大量套用。但自1997年國家出台“七不準”政策,禁止強制性計畫生育手術之後,就已經很少用了。但個別地區,依然存在違反政策的情況。

馮建梅被 馮建梅被注射依沙吖啶引產劑而引產

2012年6月4日凌晨三點,陝西省鎮坪縣馮建梅的在被強制注射利凡諾引產劑36小時後,馮建梅腹內的死胎被排出體外。這個7個月大胎兒,已經近乎發育完全。一周之後,馮建梅與死胎的合影被上傳到網路,引發軒然大波。 

馮建梅稱因為交不起生二胎的四萬元罰款,自己被強制引產,並曾遭遇毆打,被引產時馮建梅已經妊娠超過7個月。

2012年6月2日上午九點,她被鎮坪縣曾家鎮政府的二三十名工作人員押到醫院,並在當日下午三點,被醫生注射了一針“毒針”,進行引產。馮建梅被注射的,可能是一種叫做依沙吖啶的引產劑,俗稱利凡諾,是一種強力殺菌劑。根據衛生部、全國計生委聯合下發的《常用計畫生育技術常規》,適用於妊娠14-27周內要求終止妊娠而無禁忌症者。通過羊膜腔內注射後,將胎兒殺死,然後排出體外,成功率超過百分之九十。

子宮收縮藥及引產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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