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母

語出:《禮記·檀弓上》:“ 孔氏 之不喪出母,自 子思 始也。” 明 焦竑 《焦氏筆乘·孔氏不喪出母》:“ 子思 不令其子喪出母,曰:‘為 伋 也妻,則為 白 也母;不為 伋 也妻,則不為 白 也母。’” 唐 劉軻 《牛羊日曆》:“﹝ 朱僧孺 ﹞及貴,請以出母追贈。”

出母,生母也。 
清《安士全書》論“孔氏三代出妻”如下:
甚矣!小儒之不知字義,誣謗聖門也。夫子刑於之化,未必遜於文王。縱配偶之賢,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一之為甚,況三代乎。且夫婦之倫,名教所重。倘其過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過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況夫子為萬世師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損其家聲。更加以夫人之媳亦被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體面?一日將《檀弓》白文細玩,讀至“不為伋也妻者,是不為白也母”,不覺恍然。曰:既是不為正妻,想必定為側室。然則所謂“出母”者,並非出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猶言生母也。“不喪出母”者,生母不服三年之喪也。蓋子思亦系庶出,伯魚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喪。子思不便言其過禮,故曰:“昔者吾先君子無所失道,道隆則從而隆。”自此以後,孔氏家法,凡系庶出之母,皆不令其服三年之喪,永為定例。故曰:“孔氏之不喪出母,自子思始。”甚是明白曉暢。《檀弓》以“出”字代“生”字,可謂秀雅不群矣。後儒自己不識字,奈何使萬世宗仰之夫人,浪被惡名乎?且今士大夫家,若其夫人未嘗斥逐,而妄傳斥逐,猶為累世之恨。仁人君子,猶當代白其怨。況以大聖人之夫人,而可使其姑婦三代,同抱千秋之恨耶?是宜改正俗解,遍示來茲,以醒從來之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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