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區公安局

六枝特區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起草與公安工作有關的地方性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公安工作。

職責調整

一加強公安機關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的職責。

二加強公安機關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的職責。

四加強推進以便民和公共服務為重點的治安行政管理改革的職責。

主要職責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擬定對策,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報告有關重要信息,並提出處理建議。

三組織指導全區公安機關偵查工作。

四負責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處置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承辦和指導本特區公民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華僑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業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和承辦全區公安外事工作。

六指導全區公安機關消防工作及公安應急搶險救援能力建設並承擔相應責任。協助特區政府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的各項措施。

七負責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許可權內的機動車輛、駕駛人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組織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九防範、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 十一)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特區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特區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市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 十三)指導、監督全區公安機關禁毒工作。偵辦全區毒品案件;開展禁販、禁吸、禁種、禁製毒品工作;承辦特區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辦公室)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重要會務工作和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以及局領導政務活動的有關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負責機要、通信、公安網路以及設備、信息、檔案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公務接待工作。

下設:秘書股、信息通信股、警務指揮股。

二警務保障室

研究制定全區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分配服裝、裝備物資;負責本局財務、經費、基建、公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

下設:財務股、裝備股。

三法制室

負責全區公安法律、法規宣傳、學習、培訓等工作;起草並審核公安工作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協調、指導、檢查、監督公安機關的執法工作;負責全區公安機關的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和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下設:法制股、信訪股。

四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下設:一中隊、二中隊。

五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掌握全區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規律特點和發展趨勢,擬定預防和打擊對策;負責偵破全區各類經濟犯罪案件;收集分析、上報區內的經濟犯罪信息。

六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爆炸危險物品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

下設:治安案件中隊、治安管理中隊、綜合中隊、戶政中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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