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濟犯罪研究:刑法學前沿

公司經濟犯罪研究:刑法學前沿

公司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 公司金融詐欺犯罪 第一節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方正出版社; 第1版 (2005年3月1日)
平裝: 58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7801079566
條形碼: 9787801079565
尺寸: 20.6 x 14.6 x 2.6 cm
重量: 640 g

作者簡介

馮中華,男,1954年12月出生,河南省溫縣人,三級高級檢察官,現任國家檢察官學院河南分院,河南檢察職業學院院長。曾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宣傳處處長、河南省檢察學會常務副會長、《檢察與審判》雜誌社主編等職。先後主編《檢察管理教程》、《經濟新罪適用研究》、《檢察業務新論》等著作。曾參加“中國檢察制度研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立法研討”等國家課題研究,在國內外期刊頌開發表論文20餘篇,先後獲得最高人民檢察院金鼎獎一等獎等10項獎項。

內容簡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開放經濟、競爭經濟、信用經濟,更是法制經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須依賴於法制的調整、規範和保障,這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只有完備的法律、法規和市場規則,才能引導人們沿著正確的軌道進行經濟活動,才能保證從事經濟活動的自然人和法人成為互相獨立、完全平等的市場主體;才能確保有完全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市場主體對自己的行為結果負責;才能做到保護合法,制裁違法,打擊犯罪,才能避免經濟活動中的不規範、不平等、不公平現象。
公司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重要成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發揮著巨大作用,對我國社會的發展舉足輕重。公司不僅是國民經濟成長的主要推動力,還是現代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時期,市場不規範,市場競爭激烈,加之社會方面、經濟方面和公司本身存在的諸多原因,公司違法犯罪的活動也日趨增多,從而嚴重地危害了我國的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雖然我國立法上早已規定有公司犯罪,但是由於理論研究上的薄弱,公司犯罪的司法在現實中舉步維艱。因而以公司為主體的經濟犯罪成為當前亟待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由河南檢察職業學院馮中華院長主編的《公司經濟犯罪研究》一書無疑正是填補這一空白領域的力作之一,翻閱此書,感覺 本書有以下幾個鮮明特點:
新穎。這是《公司經濟犯罪研究》一書首先給人的感覺。一是視角新穎。經濟犯罪是多年來刑法理論研究的一個熱點,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已有的成果大都限於經濟犯罪整體或自身的研究,而《公司經濟犯罪研究》一書則從公司的角度來研究經濟犯罪,或者說專門研究公司的經濟犯罪,其視角比較新穎、獨特。二是觀點新穎。這是指《公
司經濟犯罪研究》一書在研究具體經濟犯罪在司法實踐中的疑難問題時提出了諸多解決問題的新觀點。當然這裡的“新”並不是標新立異,而是有理論依據的。三是結構新穎。本書打破了犯罪研究的常規,另闢新徑,採取“概念——成立標準——司法疑難問題”這一新的結構來研究具體的公司經濟犯罪。四是資料新穎。《公司經濟犯罪研究》
一書將最新有關經濟犯罪和公司犯罪的理論與法律規定以及司法解釋運用其中,反映了最新理論成果和立法、司法動態。
務實。看得出,解決公司的經濟犯罪的司法疑難問題,為公司經濟犯罪的司法實踐提供指導和參考,乃是本書的主旨。本書採取“概念——成立標準——司法疑難問題”這一結構,目的就是要拋開與司法無關或與直接解決司法疑難問題關係不大的純理論問題,從而突出實務問題。
深入。《公司經濟犯罪研究》一書對具體經濟犯罪的具體司法疑難問題的研究比較深入。如在關於走私犯罪、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犯罪和危害稅收征管犯罪等的司法疑難問題之研究中,作者在解決實踐問題的同時,還注重理論上的拓深,論證充滿了思辨色彩。當然,本書也存在一些值得進一步研究之處。例如對公司經濟犯罪的一般理論研究和個別具體經濟犯罪的研究有待深入;在具體經濟犯罪的研究中,還存在有從公司角度進一步加強研究的必要。
古人云:不求深思,無以致遠。馮中華院長作為一名資深的檢察官,也是一名多年來埋頭刑事法理論和實務的辛勤耕耘者。他在擔任繁重的檢察實務、學校管理、教學任務之餘,認真研究刑事法理論和實務,在刑事法和檢察理論研究領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特別是他專注與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直接相關的公司經濟犯罪研究,組織河南檢察職業學院和檢察機關一批年輕的刑事法學者,共同完成了這部46餘萬字的專著,可以說這是我國刑事法研究領域的又一具有一定創新性的研究成果。這一成果的問世為刑法領域新型犯罪的研究開拓了嶄新的視野,也為我們今後進行服務於市場經濟的套用性研究提供了前瞻性的思路。

目錄

第一章 公司經濟犯罪概述
第一節 公司概述
第二節 公司經濟犯罪的概念與特徵
第三節 公司經濟犯罪與非罪界限
第四節 公司經濟犯罪形態
第五節 公司經濟犯罪與單位犯罪
第六節 公司經濟犯罪一罪與數罪的界限
第七節 公司經濟犯罪司法認定中的其他問題
第二章 公司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
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第二節 生產、銷售假藥罪
第三節 生產、銷售劣藥罪
第四節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
第五節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六節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第七節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第八節 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
第九節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罪
第三章 公司走私犯罪_
第一節 走私武器、彈藥罪
第二節 走私核材料罪
第三節 走私假幣罪
第四節 走私文物罪
第五節 走私貴重金屬罪
第六節 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
第七節 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製品罪
第八節 走私淫穢物品罪
第九節 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第十節 走私廢物罪
第四章 公司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犯罪
第一節 虛報註冊資本罪
第二節 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第三節 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第四節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
第五節 妨害清算罪
第六節 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第七節 對公司、企業人員行賄罪
第五章 公司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第一節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第二節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
第三節 高利轉貸罪
第四節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第五節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第六節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第七節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第八節 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
第九節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第十節 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第十一節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契約罪
第十二節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罪
第十三節 違法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罪
第十四節 違法發放貸款罪
第十五節 用賬外客戶資金非法拆借、發放貸款罪
第十六節 非法出具金融票據罪
第十七節 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第十八節 逃匯罪
第十九節 洗錢罪
第二十節 騙購外匯罪
第六章 公司金融詐欺犯罪
第一節 集資詐欺罪
第二節 票據詐欺罪
第三節 金融憑證詐欺罪
第四節 信用證詐欺罪
第五節 保險詐欺罪
第七章 公司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一節 偷稅罪
第二節 逃避追繳欠稅罪
第三節 騙取出口退稅罪
第四節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第五節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第六節 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第七節 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第八節 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第九節 非法製造、出售非法製造的發票罪 
第十節 非法出售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第十一節 非法出售發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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