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一) (四) (五)

全國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農機標委會)是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委託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領導和管理的農業機械專業標準化技術組織,第一屆於1993年成立,本屆是第四屆,於2010年1月在北京換屆成立。全國農機標委會第四屆委員共37人,主任委員是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院長李樹君。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的統一編號為SAC/TC201。
全國農機標委會成員主要由科研、生產、質量檢測、大專院核、使用等方面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
全國農機標委會主要負責農業機械專業領域的標準化工作,包括耕作機械、種植機械、植保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排灌機械、收穫機械、場上作業機械、農副產品加工機械、畜牧機械、飼料加工機械、養殖機械和草坪與園藝機械等領域。
全國農機標委會目前設有五個分技術委員會和三個工作組,分別是:植保和清洗機械分技術委員會、農業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畜牧機械分技術委員會、排灌設備和系統、耕種和施肥機械分技術委員會。總會秘書處設在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植保和清洗機械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耕作種植機械研究所;農業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鑑定總站;畜牧機械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呼和浩特分院;排灌設備和系統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耕種和施肥機械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現代農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蔗機械工作組設在廣西農業機械研究院;農產品乾燥工作組設在農業部乾燥機械設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潛水泵工作組設在浙江新界泵業股份有限公司。
全國農機標委會的工作任務是:
(一) 研究並提出農業機械專業標準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技術措施的建議;
(二) 按照國家制定、修訂標準的原則,以及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標準的方針,負責組織制定農業機械標準體系表,提出農業機械專業制定、修訂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劃和年度計畫的建議;
(三) 根據上級批准的計畫,組織農業機械專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和複審工作;
(四) 組織農業機械專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送審稿的審查工作,對標準中的技術內容負責,提出審查結論意見,提出強制性標準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
(五) 受標準發布部門的委託,負責組織農業機械專業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宣講、解釋工作,對已頒布的農業機械標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農業機械專業標準化成果獎勵項目的建議;
(六) 受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的委託,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ISO/TC23農林拖拉機和機械技術委員會對口技術業務工作,包括對國際標準檔案的表態、投票、國際標準的定期複審、審查我國提案和國際標準的中文譯稿,以及提出對外開展標準化技術交流活動的建議等;
(七) 受上級主管部門的委託,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認證等工作中,承擔農業機械標準化範圍內產品質量水平評價工作。受上級主管部門委託,可承擔農業機械專業引進項目的標準化審查工作;
(八) 提出農業機械標準中共同性的重大技術問題的試驗研究項目的建議,並組織對農業機械標準中存在的技術問題進行專題研究;
(九) 負責協調各分委會的工作,並負責與其他相關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聯絡工作;
(十) 在完成上級任務的前提下,標委會可面向社會開展農業機械標準化工作,接受有關省、市和企業的委託,承擔農業機械專業企業標準的制定、審查和宣講、諮詢等技術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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