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象棋青年錦標賽(團體)競賽規程

十、報名辦法:(一)報名:請於2010年7月2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報名單一式兩份和報名費一併寄至江蘇省姜堰市體育局,地址:江蘇省姜堰市人民中路108號。 聯繫人:鄭希文(二)報名費:參賽棋手每人交100元報名費。 十一、報到時間及地點:(一)請各隊於2010年8月11日18:00前報到,並向組委會遞交本人身份證及戶口本複印件。

一、主辦單位:中國象棋協會
二、承辦單位:姜堰市體育局
三、協辦單位:江蘇省棋類運動協會
四、競賽時間:2010年8月12日—16日
五、競賽地點:江蘇省姜堰市
六、競賽項目:青年男、女團體比賽
七、參賽資格:
(一)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為單位,每隊可報領隊兼教練一人、男子棋手四人、女子棋手二人。
(二)凡1991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的男女青年且身體健康,適合參加此項運動者。
八、競賽辦法:
(一)執行中國象棋協會最新審定的《象棋競賽規則》。
(二)採用定人定台制比賽,具體比賽輪次視報名情況而定。
(三)比賽用時:每方基本用時60分鐘,每走一步加20秒,逾時判負。
九、錄取名次及獎勵:
(一)男、女團體各錄取前六名;
(二)男、女團體1——3名可申請“一級運動員”稱號;4——6名可申請“二級運動員”稱號。7——12名可申請“三級運動員”稱號。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
請於2010年7月2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報名單一式兩份和報名費一併寄至江蘇省姜堰市體育局,地址:江蘇省姜堰市人民中路108號。郵編:225500,逾期報名及不郵寄報名費者按放棄參賽處理。
聯繫人:鄭希文
(二)報名費:
參賽棋手每人交100元報名費。
十一、報到時間及地點:
(一)請各隊於2010年8月11日18:00前報到,並向組
委會遞交本人身份證及戶口本複印件。
(二)報到地點:江蘇省泰州市原野大酒店(南通路30號),火車站乘10路、36路即到。
聯繫人:劉志峰
十二、經費:
(一)各隊旅費、食宿費自理;
(二)參賽人員每人每天食宿費160元,不足部分由大會補
貼,超編人員食宿費每人每天200元。
(三)參賽棋手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報到時向組委會出示保險證明,否則比賽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責任自負。
為保障比賽安全、有序、正常進行,參賽人員必須由大會統一安排食宿、否則不得參賽。
十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規程解釋權屬中國象棋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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