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丘縣財政局

7、農業股 8、企業股 10、會計股

簡介

內丘縣財政局為縣政府主管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和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巨觀調控部門。現有幹部職工45人,股級科室14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教育股、預算股、國庫股、教育文化行政股、社會保障股、農業股、企業股、綜合股、會計股、縣政府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政府採購中心、農業開發辦公室;二級局4個,分別是財政監督檢查局、國有資產管理局、農稅局、收費管理局。

機構職能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有關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新聞發布;負責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管理機關財務;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負責文電、保密、信訪、保衛、後勤服務、檔案管理等項事務。
2、人事教育股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並指導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培訓。
3、預算股
執行國家預算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擬定全縣預算管理體制、管理制度、編制年度縣級政府綜合預算草案;彙編全縣年度預算草案;擬定全縣財政分配政策;辦理市對縣的轉移支付,擬定全縣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辦理縣對鄉(鎮)的專項補助、稅收返還及年終結算事宜;指導鄉鎮財政建設;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4、國庫股
負責縣級預算內、外資金支出指標的監督、撥付與核算;負責國庫帳戶的管理和各類財政性資金開設銀行帳戶的審批、建檔工作;加強對財政資金的統一調度和集中管理;編制全縣和縣級財政收支旬報、月報,並負責預算執行分析;負責總預算會計制度建設。
5、教育文化行政股
負責貫徹上級有關行政、政法、教育、科學、文化單位的財務規章制度,擬定全縣行政、政法、教育、科學、文化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提 出縣級行政、政法、文化、出版、文物、教育、科學、計畫生育、體育、廣播電視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建議,提出最佳化支出結構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會同預算股對分管部門追加支出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分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指標撥付;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
6、社會保障股
負責貫徹上級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定全縣有關社會保障方面的財務管理具體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和社會保障資金收支體系;提出縣級民政、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老幹部、殘聯、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建議,提出最佳化支出結構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會同預算股對分管部門追加支出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分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指標撥付;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負責管理縣級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經費;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公費醫療費和醫療保障經費管理。
7、農業股
負責貫徹上級有關農業部門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定全縣農業部門財務管理的具體辦法;提出縣級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建議,提出最佳化支出結構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會同預算股對分管部門追加支出事項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分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指標撥付;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預算執行和資金使用;負責財政扶貧資金的轉移支付和監督。負責管理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籌集、投放、使用、回收及日常管理,並參與中央和地方立項的項目考察,論證及驗收工作;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效益。
8、企業股
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制定縣屬國有企業稅後利潤分配政策;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全縣國有工業、內外貿、旅遊、文教、城市公用等企業及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貫徹上級有關糧食企業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擬定全縣糧食企業財務管理的具體辦法;管理國有糧食企業財務;參與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監督、檢查糧食風險基金使用情況。
9、綜合股
研究全縣財政發展戰略,編制全縣中長期財政規劃;負責全縣國債(國庫券)和農村基金會、地方金融企業貸款的管理和還本付息工作;牽頭管理國債專項資金;負責貫徹上級有關經濟建設方面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擬定全縣經濟建設方面財務管理的具體辦法。
10、會計股
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制度和“會計準則”;管理全縣會計工作;擬定全縣會計改革與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加強會計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業務培訓;搞好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11、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負責人:吳獻
制定全縣社會集團購買力管理規定和辦法;核定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編制;負責辦理小汽車和其他專控商品審批手續;對違反控購紀律問題進行檢查和處理。
12、財政監督檢查局
擬定全縣財政監督制度和辦法;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組織協調縣級財政監督工作,組織全縣重大和專項財政監督檢查活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案件;組織對財政部門內部財經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13、國有資產管理局
負責貫徹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承擔縣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定全縣國有資本資金基金管理辦法和制度;擬定國有資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產權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及仲裁等;負責管理國有股權;管理和指導全縣財產評估業務;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縣日常清產核資工作和政策行為的大規模清產核資工作;負責全縣企業(包括國有、集體、合資等)效績評價工作;擬定全縣國有資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並負責監督考核;負責全縣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會計報表、決算及國有資本金統計、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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