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度重複性

光度重複性分為:光源系統、光電轉換器系統。

影響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重複性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光源系統:即指燈泡和電源。如果氘燈或鎢燈燈泡本身的質量就不好,即使電源很好,氘燈或鎢燈發出的光通量肯定不穩。這樣,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就不可能得到好的、穩定的測試結果。如果氘燈或鎢燈的燈泡很好,但其電源不穩,那么光源系統(燈泡)發出的光通量也不可能穩,也不可能得到好的光度重複性。 2)光電轉換器系統:包括光電轉換元件(光電倍增管、光電管、矽光電池等)和其供電電源;光電轉換元件是將光信號轉換成電信號的關鍵元件。不管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其他元部件(如光電轉換元件的供電電源)多么好,如果光電轉換元件不好(如它一直在波動或漂移),就不可能得到好的光度重複性。反之,如果光電轉換元件很好,其供電電源不好,電源一直在波動或漂移,也不可能得到好的光度重複性。因此,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製造者和使用者一定要高度重視光電轉換器系統對光度重複性的影響。
3)電學系統(放大器、V/D變換等):如果電學系統不穩定,也會影響光度重複性。如放大器有漂移、V/D變換不穩定,都會使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分析測試結果不重複。
4)環境:如果周圍有電場干擾、磁場干擾等,也不可能得到好的光度重複性。
5)放置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儀器的場所:放置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儀器場所的溫度、濕度,也會影響儀器的光度重複性。因為儀器的電子元件,一般都會受溫度的影響而改變其性能。所以使用者要想用好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就必須認真選擇放置儀器的場所。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光度重複性又稱光度精密度,是很重要的技術指標。它被定義為:多次測量(一般為3~5次,有時要7次)中,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光度重複性還表征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分析測試結果的可靠性。一般來講,我們希望一台儀器在同樣的條件下,對同一樣品,不管什麼人操作,其結果都在要求的誤差範圍內。
光度重複性的測試方法很簡單,一般是選定一個標準樣品(也可用使用者自己任選的樣品),由同一個操作者,進行3~5次測試,再計算光度重複性。具體操作方法為:儀器冷態開機(即關機2h後開機),預熱半小時後,對標準樣品或使用者自選的樣品進行光譜掃描,然後,在譜圖上選擇幾個特徵吸收峰,檢查在選定的測量次數內,各個峰值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即為光度重複性。人們經常將光度準確度和光度重複性在一次操作中完成。
我國1996年制訂的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2007年修訂的JJG178-2007《紫外、可見、近紅外分光光度計檢定規程》都規定,光度重複性要測試3次,取3次中的最大最小值之差作為光度重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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