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實個人賬戶

指進一步區分好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做實個人帳戶後,記入個人帳戶基金的保險費只是個人繳納的8%,企業繳納的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也就是說記入個人帳戶基金的養老金比例從11%下降到8%,很顯然,個人帳戶儲存額也將有所減少。

概述

簡單的說,就是進一步區分好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詳細解釋如下:
什麼是做實個人帳戶?做實個人帳戶後,養老金水平是否會下降?頗受廣大職工關注。

個人帳戶記帳比例降低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費分為個人帳戶基金和統籌基金。個人和企業分別按職工本人上年工資總額(保底數為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封頂數為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下同)的8%和20%繳納保險費,其中11%記入個人帳戶,除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外,不足部分從單位繳費中劃入,其餘部分劃入統籌基金。個人帳戶基金及其產生的利息統稱為個人帳戶儲存額,它是職工退休時計算養老金待遇的主要依據之一。
做實個人帳戶後,記入個人帳戶基金的保險費只是個人繳納的8%,企業繳納的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也就是說記入個人帳戶基金的養老金比例從11%下降到8%,很顯然,個人帳戶儲存額也將有所減少。

個人帳戶基金逐步做實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是在完全沒有基金積累和在計畫經濟條件下,由企業自主支付養老金難以為繼的背景下起步的。由於沒有基金積累,出現了社會保險基金的代際轉移,即用現在在職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支付目前已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1995年開始實施的“統帳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運行模式,儘管建立了個人帳戶,但由於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帳戶基金是合併管理運營的,現收現支。當期徵收的養老保險基金包括個人帳戶基金被用於支付當期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在收不抵支的情況下,統籌基金嚴重擠占個人帳戶基金,個人帳戶變成有名無實的空帳,列印給職工的個人帳戶對帳單成了一紙“白條”。據統計,截止去年,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空帳運行規模已超過7400億元,並以每年1000億元的規模在擴大。” 專家測算,如果任其發展,到2033年人口老齡化高峰時,當期養老金支付缺口將達到4400多億元,空帳更是高達14萬億元。
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基金是職工專為自己養老儲蓄一筆養老錢,在到達退休年齡的時候才能按月享用,也是計算養老金待遇的重要依據。個人帳戶對職工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個人帳戶基金一旦被統籌基金擠占,必將影響到養老金的按時發放,以及退休職工的生活穩定和社會安定。
做實個人帳戶後,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分帳徵收,獨立運營,互不擠占。統籌基金用於當期養老金的發放,個人帳戶基金儲存積累,實現個人帳戶基金由空到實的根本轉變。據報導,從2001年開始試行做實保險個人帳戶到2005年底,遼寧省已做實個人帳戶基金201億元。

養老金水平不會降低

現行的養老金制度,是根據1997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建立的。退休人員養老金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性養老金月標準為本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準為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
做實個人帳戶後,由於個人帳戶儲存額的減少,必然導致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減少,那么,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不會變少,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勞動與社會保障部負責人表示,做實個人帳戶後,儘管記入個人賬戶的比例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但同時,基礎養老金月繳標準也由月平均工資的20%調整為30%。因而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標準不會降低。對於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他們仍然按照國家原來規定的標準,繼續領取養老金,同時隨著養老金的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的待遇。對於1997年國家統一制度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而以後才退休的職工來講,政策也做了明確規定,將來退休以後,除了按規定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帳戶養老金之外,還要根據他們繳費年限的長短,發給一定的過渡性養老金,這樣也保證他們的養老金水平不會降低。
我們以南京市王先生(月平均工資4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20年,假設20年後南京市月平均工資是3500元)為例,測算一下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前後養老金的變化情況(忽略個人帳戶利息)。
現行的養老金計算辦法:月領養老金=3500×20%+4000×11%×12×20÷120=1580元。
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後計算辦法:月領養老金=3500×30%+4000×8%×12×20÷120=1690元。
做實個人帳戶後,王先生的月領養老金非但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110元(1690元-1580元)。由於每個人的繳費年限不同,收入水平的差距,做實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後的養老金變化幅度也有所差異。但是,不管是已經退休的職工,還是現在的在職職工退休後,養老金的總體水平不會比做實個人帳戶前降低。
做實個人帳戶,是黨和國家為應對人口老齡化高峰,逐步減少個人帳戶空帳,而對養老保險制度而作出的重大調整。通過對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帳管理,從而達到既做實了個人賬戶基金而又不降低退休養老金水平的雙重目的。它對增強養老保險基金的抗風險能力,實現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及時準確轉移跨統籌範圍流動職工養老保險關係,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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